劳动纠纷难举证 调解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9-10-16 15:45:22
 

    中国法院网讯 (高慧芳)   近日,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沙峁法庭白光军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发还重审的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当庭兑现案款,原告当庭撤诉,案结事了,实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原告白某系从山西来的务工人员,经徐某介绍受聘于被告某公司,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一直由徐某发放。后白某在工作时受伤,因赔偿事宜与被告发生纠纷,故原告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务关系,未得到支持,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不服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由于原告不能举证证明与被告存在劳务关系,法官决定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在法官多次悉心主持调解后,最终,被告愿意做出让步,向原告赔偿10万元,且当庭兑现,原告也非常满意,当庭撤诉。

  近年来,神木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由于在这类案件中劳动者作为受害方往往难举证,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合法群益考量,调解成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佳处理方式。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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