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公平公正”

——一面包裹着江西老人赞誉的锦旗
2019-12-18 14:16: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龙江 曹畅
 

“接到贵院判决书,我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场官司,在贵院立案庭、民事庭的支持和周云珍法官的公正司法下,终于使我看到希望,感受到贵院的风清气正……”这满满三页纸,是兴宁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年近七旬的刘爷爷(化名)从省外寄来的亲笔感谢信;还随信向兴宁区法院以及周云珍法官赠上一面锦旗“为民司法公平公正”。

原来,刘爷爷在2年多前,在北海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处商铺,因正式合同与订购时的面积相差较大,双方协商后调低了合同总价。但该房地产公司却不愿退还差价部分28万余元,声称该款项是支付给该楼盘销售代理公司的费用,不是房地产公司收取。由于该差价28万余元确实转入了销售代理公司,因而刘爷爷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退还该28万余元。但由于法律关系选择错误,之前的诉讼均未能获得支持。刘爷爷转而到兴宁区法院,起诉该销售代理公司返还不当得利28万余元,最终获得支持。

来信中,刘爷爷坦言,当得知周云珍法官因关联案件的再审审查而中止本案诉讼时,产生过不信任的情绪,在电话中没少抱怨,甚至存在误解。但周云珍法官没有失去耐心,仍坚持公正审理,最终的判决使他感受到周云珍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公平公正。

说起立案当天的情形,刘爷爷还特地表扬了立案庭的干警“进贵院立案大厅时已经17点50分。我原以为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办理手续。可是贵院立案庭得知我从江西赶来立即受理……亲自动手帮忙修改打印材料,直到19点53分才办完手续,这一点使我感受到兴宁区法院是为普通平民着想的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不愧为真正的人民公仆。”

这是兴宁区法院一线办案干警坚守公正、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这封感谢信、这面锦旗是对一线办案干警辛勤付出的最大肯定。兴宁区法院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执质效,用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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