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争夺女儿抚养权 法官悉心调解定纷止争

2019-12-16 15:57:08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12月13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主审法官悉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的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于2017年5月1日登记结婚,次年婚生女出生。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回到娘家,一去不归,并执意提出分手。此后,王某及其父母托媒人、亲戚劝导李某回来好好过日子均未果。之后,李某提出离婚。法庭为给原、被告双方复合感情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李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界首法院胡集法庭法官刘涛接手该案后,认真阅卷、走访,了解到该案的原、被告和好无望,争议的焦点是婚生女的抚养权问题,原、被告双方均竭力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在诉、辩状里互相列举对方的“斑斑劣迹”,甚至羞辱对方。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功夫在案外,承办法官走访了双方居住地村委会干部和邻居,并分别单独约谈原、被告。通过调查、约谈,法官心里有了底数。

  在12月13日庭审中,承办法官将走访村委会干部和邻居,单独约谈情况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反馈,原、被告双方对承办法官刘涛调查的情况心服口服,并愿意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王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元,并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被告王某有探视婚生女的权利,婚生女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至此,该起激烈争夺婚生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件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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