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程序”

2019-12-16 14:4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庞立飞  邹旭
 

作为民事法官,我们经常听到当事人说的一句话,就是“走程序吧!”

“走程序”则意味着当事人私下和解的失败,更表达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信赖。

面对这份期待和信赖,我们更应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既是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法官的职责和担当。当事人打官司到法院需要的不是一份毫无温度的判决书,而是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实实在在的有温度的保护。人民法官,居庙堂之高就应当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感当事人之所苦。

想当事人之所想:或许有些有当事人在考虑,“我亲戚的能力很大,只要找他活动一下,就能让法官对我有所偏向”;或许有些当事人也正在考虑,“我什么人都不认识,对方会不会找了人,故意让我输掉官司”。面对这些,法官更应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言行举止,甚至是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小眼神。

急当事人之所急:我的这个小小的官司,为何打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结果?或许,他不明白“走程序”有时并不比“走西口”轻松多少,在“走程序”的路上或许横亘着“鉴定”、“ 评估”、“公告”等几座“大山”。面对这些,法官需要的是更多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解释。

感当事人之所苦:审判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因伤病甚至失去亲属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待他们我们感同身受;有时会遇到父母离异的孩童,面对他们天真的眼神,我们不敢对视;有时还会遇到失去巨额家产的当事人,面对他们的慌恐和气愤,我们也会感到很无助……

为了让人民群众“走程序”的想法不至于“落空”,我们广大法官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保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方能不负众望,做党放心人民信赖的人民法官。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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