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 优先满足中小学需要
教育部网站16日刊发中央编办四局文章《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有关政策情况的介绍》,文件提到,要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
文章称,近日,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出台了有关政策意见,要求各地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各类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创新供给方式,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中央编办指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总量已经不小,基本能够保障中小学教育发展总体需求。同时,城市和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学校之间甚至同一学校的不同学段之间,因为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编制调整不及时、人员流动不畅等问题,结构性缺编、缺员问题也比较普遍。此外个别地区还存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未达国家标准、一些新建学校编制配备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四部门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地方意见,提出了有关政策意见。总的要求是:要坚持总量控制,増减平衡,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标准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发展需要。要坚持优化结构,统筹调剂,综合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不同地区、城乡、学校及学段间中小学人员编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要坚持存量挖潜,保障需求,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要坚持创新管理丰富供给,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推动中小学教育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重点从教育系统自我挖潜、事业编制总量统筹、管理服务方式创新三个方面入手: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效益。
各地要根据教育系统各单位职能任务变化、布局结构调整实际,首先从内部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实现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
一是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系统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整合撤并,精减收回的编制资源统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
二是结合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优质教育资源均等情况,优化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点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
三是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和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
——统筹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
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力度,通过挖潜创新精简机构编制,统筹调剂保障基础教育,落实编制标准,加强管理严格编制使用,补齐缺口满足发展急需。
一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将通过各类专项改革挖潜调剂出来的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是明确要求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结合实际切实将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到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
三是强调人事和编制管理纪律。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
——创新管理方式,增加服务供给。
近年来,不少地方在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和使用上进行了积极创新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在总结地方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从创新人员管理和培养考核方式,合理保障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事业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县域或上一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配备人员,跨学校统筹使用教师,提高人员编制效益。推动人员合理流动,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等问题。
二是要求各地创新培养方式,积极适应新技术变革和新课改要求,打造一专多能教师队伍;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推动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通过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教师向艰苦、贫困地区流动。
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中小学社会实践等课程和教学辅助力量等。继续深化后勤服务改革,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提供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明确地方政府依法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