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文山州中医医院原院长韦光萍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果,庭审当天,由州纪委监委组织或自发申请,州级卫生系统、州发改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天保边防检查站等40多家单位有关同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旁听。
经庭审当庭宣判,被告人韦光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韦光萍退缴的受贿赃款110.5973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缴的受贿赃款55.9027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100-1=0这是一道无解的题。只有历终阎浮去修来世,为自己失败的人生忏悔:行医积德、济世救人,乃为善业。然已不兢业技,不守业道,择途不慎,跻身浊世,偏执妄行、贪慕虚名、为绮语所惑。愚痴之举,招致罪来赴身,陷淤泥而不能自拨,携耻以终,抱恨千古。思过追悔,痛心疾首,哀晚年之凄楚,叹后世之患难颠沛。不知余生几何,身堕何趣,遭何业报?惟认罪伏法,悉心改造,荡涤心垢,永断不作。意以此劫警醒后人,勿履是道,远离浊世,淡泊名利。审时度势,有所不为、方可独善其身。少欲无为、安贫守道,乃致修身清净。往昔成忆,回首何堪。一如过隙尘,眼前华,得未曾有,失亦未曾有。”庭审中,被告人韦光萍当庭忏悔。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对该案的审理反响强烈、感触颇深。“对于我们卫生健康系统来说,韦光萍案件的发生可以说是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教训也是深刻的。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刻吸取韦光萍案件的深刻教训,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我们卫生健康行业良好的一个发展环境。对于我个人来说,就是一定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的规范自己的言行,严防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文山州政协委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红娟表示。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郑朝恒以案说法。他表示:“通过韦光萍案的审理和宣判,能警醒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筑牢反腐防线,吸取违法犯罪案件的惨痛教训,时刻警醒,依法行政。要珍惜党和人民的教育和培养,珍惜个人来之不易的成长和进步,珍惜人身自由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于律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