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雪域高原上的司改华章
在收起国徽,和乡亲们挥手告别之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车渐而驶远,消失在尖扎县马克塘村村民夏吾东知的视线中,而他,依然眼含热泪,目送良久也不愿离去。
黄南中院副院长扎西措毛和她的双语审判团队成员在争议土地间来回踱步勘察,细密的汗珠布满额头仍不愿停下,只为查明实情,还当事人以公道。此等严谨执着令原告夏吾东知和被告内心备受触动,于是双方放下争执、握手言和。
“对案件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这是多年来扎西措毛一直秉承的原则,而这,也是青海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所有法官的心声。
“静默式”监管——让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司法改革的核心是司法责任制,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本理念,不仅要依法保障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更要强化法官的办案责任,从根本上提升案件质效,保障司法公正。”在谈及如何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如此说道。
为此,青海高院将审判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抓手,以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如果在下班后、甚至夜深时分走进青海高院办公楼,有一盏灯常常是亮着的,这就是青海高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杨海云的办公室。
司法改革全面铺开之后,青海高院将审管办与信息技术处合并,成立了正处级内设机构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部门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建专门的案件评查团队,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和网上结案审核。他们的评查结果将会在青海法院案件质效数据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上向所有法官公布,分值的高低与法官年终绩效考核及奖惩、晋级、晋职挂钩,每一分的变化都牵动着法官的神经。
“案件质效平台其实是一个负面清单,在无声的批评中倒逼着审判质效的提升。”杨海云介绍道。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马秀英就经常查看分值情况,“毕竟与切身利益挂钩,在关注自己的同时,也会在与他人分值的比较中形成对于自身的激励。”
审管办还会安排专人对每件案件在结案前进行网上结案审核,重点对案件信息、卷宗录入质量、裁判文书及上网公开情况等程序性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后才能结案。
“我们也将进一步规范对于瑕疵、不合格案件的认定及惩戒,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让制度为审判质效保驾护航。”青海高院监察室主任祁世林表示。
“但是事后纠错永远是迟滞的,案后审查的同时还要注重案中监管。”为此,陈明国提出了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同步办案、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的基本思路。
不久,“审判流程风险防范系统”和“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上线,将各审判节点在网上办案系统中进行嵌入式配置。对院庭长分级授权,实行全方位“静默式”监管,发现程序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实行线上审批、全程留痕。
系统还会对“四类案件”中的25种情形进行标签化处理,在平台上自动提示院庭长进行监管。
“虽然不干预,但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陈明国了然于胸。
“以前的案件表面上经由庭长院长层层审核,实际上无人负责,现在通过‘三评查一审核’和‘静默式’监管,将原本的行政化管理变得专业化,法官的责任主体地位更加突显。”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熊国存认为。
为着一起涉及165亩土地的征收拆迁案,海东中院行政庭庭长祝玉芝已经接连几夜都睡不着觉了。在这起案件中,政府与拆迁户间的博弈一度暗流涌动。
经过祝玉芝及其团队用心用情多方奔走之后,拆迁户们终于转变了之前不理解、不合作的对抗姿态:“能感受到法官是真的为我们考虑,对于最终的征收补偿协议,我们非常认可!”
“法官的责任意识增强后,自然会在办案时注入更多耐心与细心,既是为了落实作为承办法官的主体责任,也要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信访风险。”祝玉芝说。
“如今,我们的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减少,司改前,中央政法委督办的信访案件有88件,现在仅剩下3件。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信访案件自然就少了。”海东中院副院长赵华清感慨道。
开拓多元渠道——让人才招得进、留得住
员额制改革曾被视为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其牵扯利益之多、之深、之杂令改革尤艰。而今,熬过阵痛期的青海全省法院员额制改革已经基本平稳落地。
继2015年7月首次遴选之后,青海全省法院又先后3次进行法官遴选,4次共遴选法官1254名,占编制总数的33.2%。
青海高院审监庭法官袁有玮就是这支“优而精”法官队伍中的一员。入额前的他,曾任青海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办主任,二十年来一直扎根于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之中。
彼时的他一旦选择入额,就等于选择了推翻一切从零开始,毕竟除了要通过严苛的入额考试,还要在法官助理岗位上历练两年。
“又有何妨?”袁有玮一脸无惧,“实际上这也算是另一种人生体验,在不同的经历中充盈人生,才不会感到遗憾。”于是,他鼓足勇气踏上新的征程,并于今年6月如愿入额。
“而今审判重任在肩,时刻都不可掉以轻心。”在强烈责任感的驱使下,已过不惑之年的他选择了重新学习,厚厚的法律书籍条文挤满了办公室,一堆堆、一摞摞,无言中诉说着他日夜伏案的辛劳。
法官员额制改革中,许多像袁有玮一样的综合行政人员开始走向了审判岗位,在艰难抉择后,他们勇敢跳出了已经驾轻就熟的工作,在执着中前行。
充实法官队伍,将优秀人才送到审判一线,这是法官员额制改革的使命所在,然而,青海省地处高原,自然条件恶劣,人才匮乏历来是制约这里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通过更加多元的渠道引进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青海全省法院积极从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成功为青海高院和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招录到2名法官。
怀揣着多年“法官梦”,已经执业16年的资深律师张满成于2016年7月通过招录考试“圆梦”,成为了青海高院民一庭的一名法官。
“从未想过法官竟会比律师还要辛苦。”张满成深深感慨,“特别是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让法官的办案压力巨大。”
但每当公正审理完一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赞誉时,无可比拟的荣誉感与满足感就浸满了张满成的内心,一再印证着当初选择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的正确。
持续补足员额法官数量的同时,青海法院也在不断壮大和规范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为法官办案提供坚实支撑。
青海法院修改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出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照法官与书记员1.5∶1确定全省法院由省级财政保障的聘任制书记员名额836名,将原来由各级法院自行聘用的287名书记员吸收纳入省财政保障。
“有了省财政保障,很多女性书记员找对象都变得容易了。”青海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马文全笑着说,这无疑增强了审判辅助岗位的吸引力和人员稳定性,有效解决了审判辅助人员长期“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此外,我们组织开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面向符合考试资格的法院干警提供专业培训,去年的考试通过率为56.7%,今年超过了60%,这也为审判辅助人员向法官转化提供了可能。”青海高院研究室主任马晓军补充道。
双语法官由十到百——为藏区群众送去诉讼便利
数十年奔波往返于青海藏区,用藏语进行普法宣传、调解办案早已成为同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仁青三智的工作常态。
但像他这样在语言文字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过硬的双语法官,一直是青海法院的稀缺人才。
“如何缓解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推动双语法官在年龄、学历和业务素养等方面不断趋于专业化、正规化,是一直以来困扰少数民族地区司法体制改革的难题。”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院长陈萍一针见血地指出。
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青海高院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内推动和实施汉藏双语法官人才培养计划。截至目前,已经连续举办11期汉藏双语法官专项培训班,共培训汉藏双语法官618人,其中为甘肃法院培训双语法官92人。
“双语法官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很强,有现场教学和藏语庭审观摩等内容,还增设了汉藏双语模拟庭审练习,让我们学得会、用得上。”通过培训,仁青三智的专业能力获得飞速提升,更由学员摇身变为双语审判培训师,实现了有益循环。
“双语审判,我们有‘秘籍宝典’!”青海高院唯一的双语法官——刑事审判二庭的官却激动地介绍起一本蓝色封皮词典。
这本《汉藏对照法学词典》是由青海高院专门成立编审委员会,历时3年多的论证、调研、搜集、梳理和翻译完成的,是迄今为止收录词条最多、内容最全的汉藏法学工具书。此后,青海高院又编译了首部应用于司法诉讼的汉藏法律服务类工具书《汉藏双语简明实用诉讼词典》。
两本书的出版有效解决了双语诉讼实践中法律术语翻译不准、不一致的现象,为双语审判实践提供了标准与规范。
不仅如此,青海法院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双语法官评审细则,在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时、在审判实务考核环节中,都对双语法官给予适当优先和倾斜。
一系列举措成效明显,2009年,全省藏区法院双语法官不超过10人,仅占藏区法院法官总数的1.9%,2018年,这个比例则上升至12%。
目前,青海法院已经拥有130名双语员额法官,其中包括52名专家型双语审判人才。全省所有基层法院能够至少组建1个双语合议庭,藏区每个法院至少有2名以上双语法官,极大缓解了藏区法院的办案压力。
巡回审判车驶出了尖扎县,驶向了更多等待着公平正义的审判点,它一路疾驰,将司改的红利遍撒这片雪域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