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5年开展各类培训达118期
2019-12-12 08:49: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谷忠明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获悉,2015年以来,辽宁高院共开展省级各类业务培训班118期,共培训1.94万余人次。
近年来,辽宁全省法院紧扣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探索教育培训新方式,为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全省教育培训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法院队伍建设第一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能力培训,帮助干警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审判专家深入到66个基层法院开展巡回授课,与地方高校深入开展培训合作,借助国家法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合作开办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与中国法学应用研究所合作开办博士后流动站。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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