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活动和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城东风暴”集中攻坚执行活动的开展,城东法院于近日成功腾退一起位于城东区湟中路的某处房屋。
为确保腾退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并做出周密安排。由城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蒲万富担任总指挥,执行局、法警队共出动15名干警分为现场记录组、拍摄组、警戒组和安保组,在检察院、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经过12小时,顺利对涉案房屋完成腾退。
申请执行人马某海、马某某买与被执行人闵某清分别达成240255元的买卖虫草协议和886529元的借款合同,并出具欠条写明2016年3月10日前付清上述货款和借款。约定时间到期后,在申请人的多次催要下,闵某清一直拒不支付货款和借款,无奈之下马某海、马某某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裁判文书生效后闵某清仍旧拒不履行义务,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偿还了20000元后,双方达成和解,约定在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剩余款项,若不能按期偿还,被执行人承诺自愿将位于城东区湟中路的房屋腾退进行评估拍卖,到期后,被执行人闵某清依然拒不履行两案剩余案款1106784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多次前往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和张贴腾退公告时,听到家内有人说话,但拒不开门。腾退公告期满后因被执行人仍拒绝主动腾退房屋,城东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腾退当天,在检察院2名检察人员以及公证处2名公证员现场监督下,执行组长宣读执行决定,开锁公司人员打开被执行人房屋,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公证,执行干警细心安抚被执行人妻子情绪后,开始强制腾退工作,对房间内物品逐一进行了妥善拆除、包装、登记、造册,并运至租好的房屋内,经过12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执行行动,彰显了城东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采取强制腾退执行措施,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