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法院几经周折 为企业追回千万债权

2019-12-05 21:10: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金虎 吴玥雯
 

12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上街某铝业公司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江发兵手中接过1200余万元转账支票,这起涉企执行案件几经波折,最终顺利执结。这也是上街法院再一次成功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帮助申请执行人挽回千万余元债权。

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位于巩义市的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巩义某铝)和位于上街区的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上街某铝)签订《购销合同》,巩义某铝从上街某铝处购买总价值3000余万元的生产材料,巩义某铝将自己的一套生产线设备抵押给上街某铝,并进行抵押登记。供货完毕后,经结算巩义某铝仍欠上街某铝货款2400余万,上街某铝多次向巩义某铝催要拖欠货款,但对方都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于是上街某铝将巩义某铝告上法庭。

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上街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巩义某铝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40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巩义某铝一直未履行义务,上街某铝向上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上街法院对巩义某铝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发现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在洛阳、巩义等地有多起执行案件,名下厂房、设备均处于被查封状态。上街法院在多次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无果后,对其法人代表发出悬赏公告,并依据相关规定,向被执行人已抵押设备的首封法院发送商请移送执行函,取得了该批抵押设备的优先处置权。

2018年5月,上街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对该企业的执行搜查活动,并发出了评估拍卖公告。搜查过程中,法院得知该企业将厂区租赁给第三人赵某进行生产活动。赵某依据租赁合同向上街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上街法院依法驳回了赵某的申请。随后,赵某向上街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法官耐心释法,赵某得知自己对抵押设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遂撤诉。上街某铝于2019年5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上街法院依法启动前期被迫中止的司法拍卖程序。

最终该套生产设备以1298万余元价格被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竞拍尾款也迅速到账,上街法院在第一时间将该笔千万元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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