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
重庆万州宣判一起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19-12-06 09:24: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李炏
12月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18人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冉晓俊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牟联军、黄智豪等其余17名参加黑社会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余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7年,被告人冉晓俊、牟联军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皇家永利歌城为主要活动地,通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经营歌城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达4100余万元,并逐步形成以冉晓俊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排除竞争、确立强势地位,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冉晓俊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晓俊刑满出狱后,纠集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通过拉拢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名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壮大团伙势力,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冉晓俊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被告人冉晓俊组织、领导的该犯罪集团已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特征,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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