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身边的李庆军 ”

——走进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
2019-12-02 16:15:06 | 来源:豫法阳光
 

  

  法庭档案: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内设科技审判庭、家事工作室、执行室、图书室、荣誉室、餐厅等,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人民调解员3人。薛店法庭坚持发扬“枫桥经验”,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68件,结案1232件,结案率为97.16%,案件呈现了“调撤率高、上诉率低、服判息诉率高、当场履行多、进入执行程序少、强制执行率低”的特点,且无一引发上访。2019年5月,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薛店法庭增设立案、执行职能,实现了立、审、执一体化。

  11月28日上午,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商报、东方今报、人民法治、大河网、凤凰网、映象网等多家媒体记者来到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开展“寻找身边的李庆军”集中采访活动。

  吃过早饭后,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和她的同事们在前往法庭的路上购买了书包、笔记本等物品,今天的第一站她要回访一起校园伤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2017年9月,因床板松动,学生李某起床时从上铺跌落,砸到下铺的学生王某,致王某腰椎损伤。后因赔偿问题,王某将某学校、某保险公司和李某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胡小霞了解到王某父母离异,目前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家境贫寒。为了能让王某早日拿到赔偿款,胡小霞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让被告设身处地为原告考虑一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王某的爷爷奶奶见到胡小霞来看望王某,特别高兴。他们说,胡庭长是一位好人,她不但帮助王某解决了矛盾纠纷,还主动和某学校沟通,帮助王某免去了学杂费。

  在法庭立案窗口,一位诉讼代理人通过扫码支付了诉讼费。他说,现在立案更方便了,以前缴纳诉讼费还要拿着票据到银行交,现在只用扫码就行,不但省了时间还省了来往的路费。

  给诉讼代理人办理完手续后,法庭工作人员给他递上了写有胡小霞电话号码的小卡片。工作人员说,胡庭长要求给每一位到法庭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或是立案的当事人一张这样的小卡片,通过这张小卡片,很多群众都不用来法庭了,有啥问题电话里就能询问,对于家庭条件不好的当事人打过来的电话,胡庭长就挂断再拨回去,与当事人耐心交谈。

  上午9点30分,胡小霞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3年8月,高某在郏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装修入住。后高某将房屋出售给刘某,双方就房屋价钱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10000元的质保押金,之后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刘某支付了购房款,但未支付质保押金。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高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胡小霞凭借对案件的充分了解和多年的审判经验迅速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点,并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点进行了举证、质证、答辩。庭审结束后,胡小霞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让他们进行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择日签订调解协议。

  之后,胡小霞立即组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调解。

  2016年至2018年,被告某饮料公司先后多次从原告尹某处借款共计160万元,并于2018年5月偿还本金15万元。借款到期后,尹某多次催要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某饮料公司向原告出具两份还款计划,但未按照还款计划进行偿还,尹某遂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中,胡小霞仔细查看了还款计划,充分了解了原告方的诉求,认真倾听了被告方存在的困难。之后,她围绕“偿付”这一本质,就“还多少”、“如何还”、“何时还”进行了调解。最终,在她灵活运用法理、人情、理解、尊重的调解方式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出了调解室,胡小霞又来到执行室主持一起执行案件的案款交付。

  原告姚某与被告黄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2月,经黄某担保,韩某、张某向姚某借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韩某、张某外出,去向不明,姚某向黄某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韩某、张某偿还姚某借款本金及利息,黄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韩某、张某仍然下落不明,黄某也未履行义务。姚某遂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胡小霞凭借着对双方情况的充分了解,以两人多年的朋友感情为切入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黄某同意分三次偿还姚某的本金及利息。这一次交付完,黄某便履行了全部义务。

  执行室内,黄某将剩余款项交给姚某的代理人后说,我们的案件是胡庭长审理的,审理的时候她就给我释法明理,让我知道了连带责任的意思,我只是气愤老姚这么不给面子,把我起诉到法院,后来,胡庭长劝我要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也给我讲解了可以向韩某、张某追偿的法律规定,我也就释然了,毕竟我和老姚也是十几年的朋友了。

  将黄某两人送出法庭,胡小霞整理了卷宗后便和同事出了法庭,他们要去调解一起赡养案件。

  原告马父婚后育有马甲、马乙两子,两子婚后均从家中搬出居住。之后,因年迈行动不便且马母身患偏瘫,马父要求两子尽赡养义务,马乙遂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居住,照顾老人生活起居。期间,马甲对父母不管不问,且不出生活费用。马父遂将马甲诉至法院。

  在马父家中,胡小霞告诉马父,由于马甲在外地打工,回家一趟不容易,自己就通过微信和马甲进行了沟通,马甲表示会在过年的时候回家给马父一笔生活费,并给马父读了微信沟通内容。见到马父没有出声,胡小霞赶紧从亲情方面入手,采取拉家常的方式和马父谈论马甲的成长过程和马甲现在的处境。通过一番努力,马父最终释怀,他给胡小霞说,孩子在外面打工也不容易,你对我们家是一片好意,我信任你,我们老两口先不起诉老大了,等他过年回来我们再好好说说。

  临近中午,胡小霞和同事们驱车赶往十几公里外的王某家中。

  2019年3月,王某因自己年迈、身有疾病,无法单独生活,将一子四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并给付生活费。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子四女轮流将王某接至家中照顾起居生活。几次回访中,子女均履行了调解协议。近日,王某电话咨询胡小霞,要求再次起诉子女。为将矛盾充分化解在萌芽状态,胡小霞便找到王某进行诉前调解。

  在和王某交谈中,胡小霞了解到,王某因为年龄大了,不想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个地方居住,希望儿子能帮他找个固定的居所,由四个女儿轮流去照顾。找到问题根源后,胡小霞先叫来王某的儿子,就王某的诉求进行调解。

  调解中,王某的儿子表示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并细细数落父亲对自己的不公平对待,越说越是气愤,王某在和儿子的争吵中也显得异常激动。见到这种情况,胡小霞迅速转移话题,劝说父子二人多想想彼此之间的好处,慢慢引导他们缓和情绪。经过多次尝试,父亲仍然坚持起诉子女,儿子也不愿继续谈下去。最终,胡小霞和父子二人商定立案后再次组织王某及他的子女进行调解。走出王某家门,已经将近下午一点,胡小霞不好意思地对记者们说:“非常抱歉,耽误了大家吃饭。但是人民法庭处理大多都是乡镇群众的事情,平时忙农活,就中午这会儿是个空闲,人也好找。尽量不耽误群众的劳作时间就化解矛盾,也是我们这个小法庭为发展生产能做的一点事情。”

  省人大代表、郏县冢头镇前王庄村支部书记王国申评价薛店法庭工作时说:郏县法院近几年来司法公开工作做的比较好,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深入了解。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让我印象很深刻,一个法官扎根基层十几年,深入200多个村庄,办理了2000多个案件,结案率98%还多,并且撤诉500多起,上诉率很低,这说明我们法官的工作是实打实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

  近年来,薛店法庭先后被评为平顶山市无信访先进单位、十星级人民法庭、优秀政法单位,并连续3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17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研究基地”,201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法庭庭长胡小霞,立足法庭16年,走遍了辖区200多个村庄,办理各类案件2200余件,无一引发上访。2018年3月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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