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在天津法院系统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9-11-20 14:37:43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晓敏)   11月19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宣讲报告会。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为全市法院干警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高院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各院中层以上领导在各视频分会场参会。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报告会。

  在宣讲报告中,李静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显著优势、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和解读,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天津法院政治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社会治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广大干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李静指出,全市法院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实践者。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健全顺应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的诉讼制度体系,建设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司法建议质量;要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设过硬的法院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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