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遗赠扶养”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疑难
2019-11-14 14:31:34
 

    中国法院网讯 (赵明月)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遗赠扶养协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的胞弟因故去世后,为了生活弟媳陈某又招夫上门。2012年12月27日,刘某母亲闫某某与被告陈某及其丈夫在尹庄镇法律服务所见证下,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被告及其上门丈夫承担原告之母生活及后事,原告之母将村里分给自己的30平方米房产指标归被告及其丈夫名下。2019年9月25日,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在村主任的见证下,重新签了一份遗赠变更扶养协议,约定:闫某自愿要求与刘某一起生活,刘某也愿意承担并负责母亲后事;被告陈某将原协议中的30平方米房产作价30000元一次性付给刘某。协议签订后,被告反悔,仅同意支付20000元。无奈之下,原告刘某带着93岁高龄的老母亲来到灵宝法院尹庄法庭,寻求解决途径。

  11月6日,承办法官了解了双方争议焦点,开庭审理后又多次对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最终成功调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房屋作价款24000元。履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对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相关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应当遵守协议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