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6名被告人获10年至1年不等刑期
2019-11-14 08:41: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阳烨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樊某国等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樊某国等6人作出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樊某国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以其经营的某大酒店为据点,招揽人员开设赌场进行赌博,被告人樊某泽、郭某强、范某河拉拢人员参赌,并以投入资金到赌场放贷、提供服务等方式协助樊某国开设赌场。后被告人樊某国、樊某泽、郭某强等人为索要参赌人员所欠赌债,对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赌债。

  期间,被告人樊某国还因琐事与许某发生争执,殴打致其轻伤;后樊某国又多次因被强制执行、讨要工资、索要欠款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辱骂、威胁、恐吓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灵宝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国纠集被告人樊某泽、郭某强、范某河等人,以某大酒店为据点,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以被告人樊某国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樊某泽、郭某强、范某河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魏某强、赵某知为积极参与者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多起违法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其各自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大小分别予以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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