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法院首次拍卖被执行人手机靓号抵债务
2019-11-13 20:41:04 | 来源: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所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公开拍卖,定于11月12日10时开始拍卖。

通化市的宋某与妻子高某经营着一家公司,并与陈某成为生意伙伴关系,在公司生意红火的时候,陈某将16万元本金借给对方,之后双方忙于生意,也未提及此事。

后来陈某需要资金周转,便多次上门催要钱款,虽然宋某与高某曾给她出具一份“借条”,但是始终未能将钱要回。不知不觉原本承诺的归还期限已经过去了4个月,她的手里仍然拿着那张“借条”,无奈的陈某将宋某夫妻二人诉讼至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宋某夫妻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本金及利息。

转眼间,又过去了两个月,可对方仍然未按照法律生效文书规定的日期还款,陈某便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要求宋某夫妇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夫妻二人视若无睹,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确认宋某夫妇二人名下的确没有可执行财产,便将其使用的尾号为“9999”、“5555”的移动手机号进行查封。‍

申请执行人申请对上述手机号码进行拍卖,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议价,并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两个移动手机号码为27万元和4万元。随后,通化中院在双方议价的基础上,通过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对上述手机号码进行降价30%拍卖,两个移动手机号码起拍价为:19.12万元、3.166万元。

12日10点,尾号“5555”以31,663.8元的价格起拍,有12人参与竞拍,经过一天的竞价,13日以47,163.8元的价格成交。

    尾号“9999”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91,242.8元,现已流拍,将于11月28日启动第二次拍卖,届时起拍价将为152,994.24元。

    “假如拍卖不成,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会以物抵债的方式,接收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并由法院出具相关文书给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办理过户,流拍价即是接收价格。”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张学鑫说,如果拍卖成功了,这个钱就会交给申请执行人,抵顶所欠的债务。

据悉,这是通化地区法院首次对手机号进行拍卖,此前通化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多为房屋、车库、车辆以及土地。因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公开透明、简便易行、成功率高等优势,通化中院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并于2017年3月以2000余万元成功拍卖山西某公司25%的股权,此次手机号拍卖为通化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再次拓宽拍卖范围。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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