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廖兵、周含伟涉黑案
2019-11-11 10:16:39
 

    中国法院网讯 (杨宗辉 舒畅)   11月8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廖兵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被告人周含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犯罪案件。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9日,2013年3月8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11)汨刑初字第100号、(2012)汨刑初字第29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罪犯廖申权、廖朝晖、蔡雁鸣组织领导的“红花帮”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刘锦波、蔡德夫、许勇、刘端、蔡勇、罗滔等人为该组织骨干成员,被告人廖兵、周含伟也是该组织骨干成员之一。其中,被告人廖兵带了“老弟”廖双、周丹、刘鑫、黄岸。被告人周含伟带了“老弟”曹新宇、王超雄、胥雄、杨绍建、罗康等人。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廖兵参与了该组织成员实施的2次聚众斗殴犯罪,致4人轻伤。2004年4月至2008年8月期间,被告人周含伟参与了该组织成员实施的3次故意伤害犯罪,致1人重伤,4人轻伤;参与了该组织成员实施的2次寻衅滋事犯罪,致2人轻伤;参与了该组织成员实施的1次聚众斗殴犯罪,致2人轻伤。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9年过完小年二、三天后,被告人廖兵与黄六荣、黄金阳(均已判刑)每人入股20000元在黄六荣的姐夫刘三岳家开设“扳砣子”的赌场,并安排周再红负责看场子,龙喆负责打水。该赌场一直开到正月十六日,共计经营二十余天,每天约有三十余人参赌,共抽取水钱十余万元,被告人廖兵与黄六荣、黄金阳每人分得三万元。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被告人依次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社会人士旁听庭审。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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