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院联动精准打击校园套路贷

2019-11-09 23:41:56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陶强 侯闯
 

  日前,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挂牌督办下,成功办理一起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的套路贷犯罪案件。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作案17起、15名在校大学生深受其害,其中4名学生被迫退学、休学。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天津市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因家庭经济拮据,父母给的生活费常常不够用。正值小李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则“低息无抵押无担保”的民间借贷广告让小李心动不已,几经思索小李拨通了借贷广告上的电话,没想到却因此陷入了套路贷的梦魇……

  在一处民房内,小李与刘某等人见了面,刚进屋,小李就被搜身并暂扣随身物品,有些害怕的小李不禁打起了退堂鼓,想要转身离开却发现为时已晚,最终本想借款2.4万元的小李被迫与刘某签订了8.6万元的超额借条。但小李并没有真正拿到这8.6万元,刘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小李转账8.6万元后,就带着小李去银行ATM机取出6.2万元现金并收回,小李仅带着2.4万元的借款回到了学校。

  第二天开始,刘某等人便陆续以合同费、逾期费、利息等名义要求小李支付近万元,随后更以还款逾期为由要求小李按照8.6万元的借条还款,并到小李的家中催债、滋扰,言语威胁小李的父母如不按借条还款就滋扰小李上学,不堪其扰的小李及其父母被迫向刘某等人还款8.6万元。

  “案件发生后,我院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建议20余条,要求补充侦查内容50余项。”津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王志刚介绍说。

  经查,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刘某等人通过网络宣传方式,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在校大学生前来借款,通过签订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诱骗、威胁、恐吓、滋扰、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提起公诉时,已查明刘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有成员9名,以套路贷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7起,涉案金额90余万元。

  还有的大学生在受害后反而加入犯罪。该院在办理此案的同时,深挖受害大学生演变成犯罪嫌疑人背后的原因,及时向有关院校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涉案学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并建立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近日,该涉案学校根据检察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我们将针对套路贷等问题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学生风险防控意识。同时,加强日常排查,注意及时掌握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移送司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一起推动法治校园建设。”该高校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探索创建了打击黑恶犯罪的三级联动机制,三级检察院一体做好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对25件套路贷黑恶犯罪案件和23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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