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3小时雷霆出动 解决8年疑难杂症

2019-11-09 10:20: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曾相强
 

  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钥匙

  11月7日上午,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出动干警75名、警车15辆,对被执行人余德光、余德利、余德平非法侵占他人的房屋实施强制腾退。9时30分许,现场总指挥喻正直宣读执行强制执行决定并宣布腾退房屋行动开始。在文杰、邓修国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证机关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迅速控制现场,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详细清点、登记造册,指挥工人和车辆有序搬运物品,更换房屋门锁并将钥匙交由申请执行人,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经过3个小时奋战,强制腾退房屋近700平方米、司法拘留3人,圆满完成强制腾房任务。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很高兴能够“零距离”见证强制执行现场,对执行工作的高效、规范、透明、严谨表示十分满意。

  据悉,双桥经开区双湖路2号的房屋为重庆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96.28平方米。自2011年12月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余某光、余某利、余某平三人及其亲属等拒绝迁入政府指定的还建房屋,陆续非法强行占据并使用该公司房屋。公司依法提起诉讼,重庆大足法院判令余某光、余某利、余某平搬出上述房屋,但余某光等三人在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未主动履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重庆大足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搬迁公告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调查,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宣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余某光等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搬离。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光、余某利、余某平分别被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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