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推出音乐作品侵权案件联动调解机制
中国法院网讯 (刘静) 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纠纷,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与市娱乐场所协会,举行共建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和平法院副院长陈长东、市娱乐场所协会秘书长贾扬、市娱乐场所协会办公室主任庞会玲及和平法院相关部门干警,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贾扬表示,针对近一段时间协会会员单位在和平法院的涉诉案件较多的情况,法院积极组织座谈、引进行业协会参与调解,成效显著,涉及20余家会员单位的200余起案件,均已成功调解。双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联动调解机制应运而生。机制的建立是全市乃至全国的创新举措,为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著作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陈长东表示,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将使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进一步得到有效化解。和平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跨区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承担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职能。建立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举措。
为使联动调解机制切实有效发挥作用,陈长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面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为进一步落实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责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联动调解作用。审判庭要及时和娱乐场所协会沟通交流,密切协调配合,推动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依法高效化解。三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要紧密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梳理联动调解机制的有效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并为推动行业协会参与调解纠纷提供有效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