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组织法“大修” 权责更明确

2019-10-29 11:42: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万紫千
 

图为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现场。

  2018年10月26日下午,在热烈的掌声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自1979年7月1日在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通过后,人民法院组织法首次迎来“大修”,这是一次立法改革的生动实践。

  聚焦司法责任制度改革

  此次修改后,人民法院组织法由原有的3章40条扩充至6章59条。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以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改革成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使改革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此次修订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核心要素,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为人民法院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可以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出台和修订,不仅反映出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整个社会的发展轨迹,也是从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再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见证。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表示,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践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对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审判组织、人员组成、人民法院行使职权的保障等方面的一次全方位修改,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为加强对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学习,指导各级法院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结合起草法院组织法修订建议稿、参加审议稿过程中的研究情况,组织参与这一工作的有关部门,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既提供了尽可能全面的理论分析,也注重指出条文的实践指导价值。

  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后,人民法院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

  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出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马世忠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把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确保全体干警认真领会新精神、学习新规定、研究新做法。

  如今,距离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施行已过了大半年,人民法院也在蹄疾步稳中革故鼎新。

  人民法院组织法见证了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领域所开展的一系列改革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巩固。无论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均是本轮改革矛盾最集中、反响最强烈的地方。

  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审判权的规范化运行方面,该法明确了法官实行员额制,初任法官需由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能力审核,“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理念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合议庭审理案件,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独任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

  2019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院庭长办案配套机制,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

  2019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会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权责清单、制定法官惩戒办法,明确院庭长、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的具体情形,建立程序严格、处罚慎重的惩戒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院权责清单,并将落实清单情况作为开展业绩考评、晋职晋级、法官惩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就是对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进行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明晰各项权力的边界;完善、具体、翔实地列出院长、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各自的职责,可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规范专门法院建设

  对于建立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组织法也增设了相关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彼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案件。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增加规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内设若干个合议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等机构。

  2019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一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并将之作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贯彻实施。其中,提出要规范专门法院的建设,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专门法院的设立标准、职能定位和配套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完善专利等案件审判机制。加强金融法院建设,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加强海事法院建设,全面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地位。

  厉莉表示,专门法院在设置上的变化,体现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产业发展和布局对司法的影响,更体现了司法裁判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以及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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