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保刑事案件审判不枉不纵。对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或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81.6%,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年1月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重刑率达54.9%;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重刑率达24.1%,依法审结广东“村霸”刘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铲除社会毒瘤。
报告指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加大力度推进等问题和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惩治刑事犯罪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有关刑事立法;二是适时修订刑事诉讼法,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推动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关心支持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促进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