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高等教育法实施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首次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报告。
王晨指出,总体上讲,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主要体现为法律确立的社会主义办学性质、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得到全面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教育公平原则得到充分彰显,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2663所,是1998年的2.6倍;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是1998年的4.5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8.1%,是1998年的4.9倍。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同时,检查组发现,高等教育法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问题。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适时修改高等教育法,把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熟经验和制度创新上升为法律。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等修订工作。
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全面加强
报告指出,各地各高校把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落实法律第三十九条规定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委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充分体现。
但与此同时,报告认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仍需加强。有些高校基层党建存在逐级弱化、“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院系党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作用发挥不够。少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为此,报告建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增强可操作性。选优配强党委书记和校长,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把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作为重要条件。
部分高校急功近利只重排名
培养人才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报告指出,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各高校坚持立德树人,750所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修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创新思政课教学模式。
但检查发现,部分高校聚焦人才培养的意识不强,在具体工作中缺乏有效衡量标准;过于重视外部评价,在学校发展上急功近利,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学校排名、论文数量、项目申报等显示度较高的工作上,对长远发展谋划不够。少数高校缺乏人才培养的有效政策举措,主要领导精力、教师教学精力、学生学习精力、资源投入仍不到位。还有的学校体育的教学效果不佳,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呈下降趋势。
究其根本,报告认为,既有破除“五唯”不彻底的原因,也有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政策导向不落地的原因。建议高校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既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
高教“产能过剩”隐忧不容忽视
检查发现,一些高校办学定位不科学,学科专业特色不鲜明,人才培养的层次类型不合理,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
报告指出,目前,高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不多,能有效转化的更少。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十分紧缺,人才供给和市场需求“对不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逐渐显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战略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全科医生、幼儿教师、家庭护理等民生急需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报告分析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一些高校的办学思路还没有真正转化到服务国家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对社会需求把握不精准,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不少地方高校教师缺口较大
检查发现,近年来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虽有突破,但总体滞后。教师数量与高校办学规模、人才培养需求不匹配,不少地方的高校长期受编制不足的影响,教师缺口较大。有的省近2/3本科高校生师比不达标。高端人才引进难、培育弱,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教师考核未能充分考虑学科和岗位特点,导致一些教师不能安心教学科研“坐冷板凳”,“兼职当主业,授课当副业”。尤其是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当地高校发展的“痛点”。
报告建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探索实行高校分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疾,引导教师潜心教书、安心育人。促进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有效遏制一些地区和高校人才恶性竞争。同时坚决查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