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黄冈中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纪实
2019-10-09 16:28:22
 

    中国法院网讯 (张瑾 陈傲)   “我们将深刻转变传统的司法理念,由事后的被动司法救济转化为事前的主动司法服务!”这是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笛与当地民营企业家座谈时的承诺。在充分调研后,黄冈中院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救济三个方面13条举措入手,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司法“活水”,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书写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院答卷”。

  强化事前预防,“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

  “企业在发展中有没有遇到过法律纠纷?你们可以畅所欲言,多讲问题,多提建议。”黄冈中院每名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黄冈十个县市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展开专题调研,送法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走访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详细了解企业遇到的发展风险、职工规范管理、劳动争议化解等问题,现场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破解遇到的难题,提出专业建议,助推民营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线下线上相结合,黄冈中院牵头建立一个由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法院分管院领导、资深法官组成的微信群,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信息联络和答疑解惑,搭建了专门的平台。

  “自从进了法院组建的【法院&企业司法‘连心’群】,碰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在群里咨询法官,现在越来越感觉法院就是咱企业的‘娘家人’,有了法治的护航,我们办企业更有信心了!”湖北省向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闯在微信群里激动地说道。

  同时,黄冈中院依托大数据平台,对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涉企纠纷案进行分析,梳理纠纷多发易发的风险点,列出一份负面清单,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庭审直播一批涉企纠纷案件,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旁听,变庭审为法治公开课堂,弘扬诚实守信风尚、传播正能量。编印一本典型案例集,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涉企纠纷案件,从基本案情、裁判要旨、典型意义、警示作用等方面,以案说法、以案为戒。

  强化事中管控,“精准服务”为民营企业注入活水

  “法院的法官专家来传道、授业、解惑,很多曾让我们迷茫的问题,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真的很接地气、很解渴,这样的活动要持之以恒搞下去!” 2019年7月11日上午,在黄冈中院联合黄冈市政协、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讲座上,黄冈十县市区民营企业代表200余人听课后,纷纷点赞。

  讲座上,黄冈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胡美琴以《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堵点、痛点之例解》为主题,结合近年来审理涉企业案件遇到的问题,从如何将企业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如何促进企业合法合规合约又好又快发展的角度,对企业经营、企业运营、企业救济三个方面“问诊把脉”,并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各代表讲解合同订立、企业内部管理、纠纷产生后权利救济等问题,为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助力,送上了一场丰盛的法治“盛宴”。

  开展专题讲座培训是黄冈中院对名营企业强化事中管控的重要内容。聚焦企业家反映集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确定点训主题,创新“教授理论授课+审判专家实务讲解+企业家座谈交流”培训模式,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在企业投资、借贷、买卖、用工等关键环节,给予指导,帮助企业防控风险。今年以来,已经举办讲座3场,共8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同时,在报纸、电视台、“一网双微”开辟“以案说法”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建设法治长廊,及时宣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开展“送法进百企”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宣传法律知识,积极邀请当地规模以上企业家代表参加,通过专题讲课、发送宣传册、典型案例集等,增强企业法治意识。

  强化事后救济,“多元解纷”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感谢黄冈法院快事快办、急事急办,为我们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近日,某福辉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诉讼,两家民营企业握手言和,实现双赢。从收到涉及汪某与何某的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股东出资纠纷案、工程合同纠纷案等一系列案件,到这系列案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仅仅三个月时间。

  黄冈中院急企业之所急,建立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立、审、执衔接配合机制,强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大别山”这一地理名称历史悠久,2018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跨越罗田、英山、麻城三地的湖北黄冈大别山地质公园成为世界地质公园后,“大别山”更是蜚声中外。然而,黄冈两家店名有“大别山”字样的宾馆,遭到“大别山”商标持有者起诉索赔。黄冈中院经审理认为,“大别山”作为地理名称知名度,明显高于其作为商标的知名度,其并不具备超越地名本身的含义,两被告使用“大别山”的目的,更多是显示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遂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大别山商标侵权案的裁判,具有借鉴意义,不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极端化,注意平衡保护在先商标权利与保护其他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注意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稳定市场秩序、尊重客观的历史发展和已经形成的历史格局。”湖北省人大代表、罗田县骆驼坳镇燕儿谷联合党委书记徐志新肯定地说。

  近年来,黄冈中院妥善处理了蕲春“李时珍”牌酒产品、浠水“巴河”牌鱼面藕粉、麻城“东木”牌老米酒等一批本地自主品牌维权案,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要不是黄冈中院的善意执行,我们企业就彻底完了!”龙感湖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感激地说道。

  龙感湖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欠外债1500万余元,于2016年停产,并被江西某法院查封。债权人龙感湖某银行作为该公司厂房和土地的抵押权人,向龙感湖法庭申请执行。为尽快盘活该公司闲置的厂房和土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该案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江西某法院。经多次沟通,龙感湖法庭取得对该公司土地和厂房的处置权,随后,依法对该公司的土地和厂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一拍、二拍均流拍,但龙感湖法庭不气馁,主动联系管理区招商部门,扩大资产拍卖的宣传力度。最终,两家企业报名竞买,广东茂名某饲料公司以565万元竞得该厂房和土地,实现“腾笼换鸟”,助力民营企业经济量质提升和转型升级。

  黄冈中院强化事后救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法律服务平等原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谈及黄冈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之举,黄冈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友启表示,黄冈中院“十三条”举措,彰显了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院担当,让民营企业家切实感受到了黄冈法治环境的完善和营商环境的提升。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