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发挥法院调解优势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2019-06-11 15:04:50
中国法院网讯 (施婧) “真的是感谢你们过来给我们调解案件,让我们这个拖了几年的事情得以解决。”当事人激动地握着和县人民法院程政法官的手说道。近日,在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两名法官程政、沈万莲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两个相邻企业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
原告和县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原本是一件看似案情明了的案件,双方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技术协议等证据证明被告的确有20万的货款未能结清。被告方也承认这笔20万的货款没有给付给原告公司,但是没有给清货款是有原因的,被告方称原告方交付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精度标准和质量标准,在被告方使用机械设备出现重大问题后,多次和原告方联系要求其进行维修,但是几年仍无进展,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付20万元的尾款。因此在接到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后,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和县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使得设备质量精度达到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判令减少价款10万元。双方就该案争议很大,原告方认为设备精度不良是被告方使用不当或者管护不利,不能因此而拒绝给付货款。被告方则认为本身机械设备质量精度就有问题否则不会机械设备使用数月不到就出现精度不良等问题,而且原告方在得知机械设备出现问题后一直没有售后解决,因此才没有给付货款尾款。时隔3年,产品质量问题的检测和取证都比较困难,没有相关专业机构的检测证明,是无法判定设备精度不良是本身产品的问题还是人为使用不当或者管护不利的。
考虑到案涉的两个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和县法院两名法官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带着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多次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充分了解民营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并就涉诉问题充分讨论如何妥善解决,力求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企业的利益。原本毫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在两位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松口,同意最后调解一次。
5月30日上午,和县法院两名法官冒雨前往开发区管委会,在管委会负责人的陪同下,同案涉企业进行了一次拉锯战式的调解。从一开始的双方企业负责人之间气势汹汹的争执,互不相让的对话,到最终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两位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和调解,找准事实认定的关键点、法律适用的基准点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实现互利共赢。真正做到了发挥法院的调解优势,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和县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原本是一件看似案情明了的案件,双方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技术协议等证据证明被告的确有20万的货款未能结清。被告方也承认这笔20万的货款没有给付给原告公司,但是没有给清货款是有原因的,被告方称原告方交付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精度标准和质量标准,在被告方使用机械设备出现重大问题后,多次和原告方联系要求其进行维修,但是几年仍无进展,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付20万元的尾款。因此在接到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后,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和县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使得设备质量精度达到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判令减少价款10万元。双方就该案争议很大,原告方认为设备精度不良是被告方使用不当或者管护不利,不能因此而拒绝给付货款。被告方则认为本身机械设备质量精度就有问题否则不会机械设备使用数月不到就出现精度不良等问题,而且原告方在得知机械设备出现问题后一直没有售后解决,因此才没有给付货款尾款。时隔3年,产品质量问题的检测和取证都比较困难,没有相关专业机构的检测证明,是无法判定设备精度不良是本身产品的问题还是人为使用不当或者管护不利的。
考虑到案涉的两个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和县法院两名法官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带着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多次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充分了解民营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并就涉诉问题充分讨论如何妥善解决,力求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企业的利益。原本毫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在两位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松口,同意最后调解一次。
5月30日上午,和县法院两名法官冒雨前往开发区管委会,在管委会负责人的陪同下,同案涉企业进行了一次拉锯战式的调解。从一开始的双方企业负责人之间气势汹汹的争执,互不相让的对话,到最终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两位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和调解,找准事实认定的关键点、法律适用的基准点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实现互利共赢。真正做到了发挥法院的调解优势,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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