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离婚财产分割一波三折 法院调解圆满结案
2019-09-25 09:46: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任莉 银菠
 

  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案件,避免了因财产处置程序周期过长导致当事人实体权益受损的情况。

  2019年7月,李某向铜梁法院起诉请求与张某甲离婚,并要求婚生子张某乙由李某抚养,张某甲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独立生活为止,医疗费和教育费凭票据各承担一半。系李某继2017年起诉离婚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提交了财产清单。经审理后确认,夫妻二人共有房屋和车辆分别在大足和西藏,双方各自经营有物流公司、劳务公司及建设公司,还有数目庞大的债权债务。

  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且被告张某甲态度强硬,以夫妻共同财产较多为由不接受调解。如依法判决,房产、车辆、公司的评估、拍卖将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既不利于案件推进也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为此,承办法官以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为切入点,着手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李某提出了调解方案,被告的态度也从“我同意离婚,财产可另案处理”变为“同意原告这个调解方案”,眼看该案即将调解结案。但在书记员准备制作调解协议时,李某向法官哭诉道:“这样离婚后,我就没有房屋居住,没车接送孩子放学了,请求法官重新达成调解方案。”考虑到原告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再次调整调解方案。经沟通协商,被告同意将位于大足区的房屋和一辆丰田轿车归原告所有。在第二次制作调解协议时,原告再次反悔,要求分割一套位于西藏的住房归自己所有。

  被告的情绪因原告出尔反尔变得十分激动,并明确告知承办法官不接受调解,夫妻共同财产依照评估、拍卖程序进行。眼见双方矛盾即将激化,承办法官将原告方带离审判庭商量调解方案,并开解原告:“被告的情绪你也看到了,你变一次变二次,已经把他惹恼了。你这次一定认真考虑一下,在共同财产中你要哪些,放弃哪些,这次考虑好了就不能随便在改变了。如果你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变动,被告不同意调解,按照评估拍卖程序在走下来,你们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原告被法官的耐心开解和细致考虑感动,表示一定考虑仔细。法官反复与原告确定了调解方案,在原告告知不再变动后,承办法官回到审判庭继续同被告沟通,一一分析利弊,告知被告如果按规定程序处置财产,双方目前所有的房屋、车辆及公司资产都将进入长时间的“休眠期”,不利于双方后续经济活动展开,被告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离婚、婚生子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一件有可能耗时一年半载的案件,经过承办人的反复协调、耐心疏导,用较短的时间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既提高了案件审理的实效性,又实现了当事人财产权益损耗最小化,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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