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司机争吵抢拽公交车方向盘
南昌一男子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9-09-17 10:27: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李益庆 胡星星
 

  男子乘坐公交车与司机发生激烈争吵并抢拽方向盘,导致司机紧急制动使乘客受伤。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3月18日,被告人雷某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东站搭乘820路公交车,并坐在司机胡某身后座位。雷某膝盖多次顶到胡某座位后背,影响了胡某驾驶操控。胡某对其制止后,雷某又将脚架在司机驾驶室身旁栏杆处。因此引起胡某的不满,二人产生口角并发生剧烈争吵。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胡某持续辱骂,雷某情绪激动上前抢拽公交车的方向盘。胡某紧急刹车致乘客李某冲撞在车内栏杆上,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随后胡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人员出警后将留在现场等待的雷某带回调查。

  另查明,4月29日,被告人雷某家属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李某医疗费,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抢拽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一人轻微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雷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在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其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交车司机胡某对雷某的持续辱骂,对该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激化作用,故对雷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查明以上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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