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迟来的道歉,暖了执行员的心
2019-09-16 10:06:26 |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我误会您了,我为我当初的行为诚恳地向你道歉……”,一幕出现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原来,道歉的人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冯某。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17年申请人冯某因借款纠纷将被执行人一对母子蒋某甲、蒋某乙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母子偿还冯某借款本金及利息84800元人民币,但其一直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去年8月,隆阳法院执行员将被执行人蒋某乙(儿子)传唤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其谎称朋友在送钱途中无法找到法院要去路口等待为由,一去不复返。随后,申请人就认定该案的执行员蒋斌肯定与被执行人是“亲戚”,先后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其违法办案、不作为……并多次到法院执行办公室辱骂执行干警。
面对申请人的无理取闹,执行员蒋斌并没有气馁,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多次往返其打工地点瑞丽,与当地法院、派出所联系,想尽一切办法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冻结账户、纳入失信人等限制措施。终于,由于出行和生活等方面都被受到限制,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法院请求协商解决,并在执行员蒋斌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员蒋斌说:
执行工作繁杂琐碎,当事人容易在执行过程中对我们有误解,作为一名执行员,需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既要忍受着申请人的误解,又要与被执行人周旋,但我们只要秉着一颗一心为民、依法执纪的心,就问心无愧!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过程中有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需要全社会和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每一起案件,我们都会全力以赴,不忘初心,在“情与法”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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