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奏”解纷推进诉源治理
2018年以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向改革要活力、要生产力,大胆实践,“分”“调”“裁”并驾齐驱,案件繁简分流“三三”机制成型,“快司法”速裁机制发力,案件数量呈现出稳中有降趋势,诉源治理减量成效初显。
一、下沉治理重心,源头解纷
司法工作的本质在于为民。上杭法院牢记法院人的初心使命,把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作为“风向标”,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关注深层次的源头治理问题。
推行“五区三化”工作法。在村区、社区、工业区、景区、校区设立法律联系站、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点、法律咨询委员,定期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实行差异化、定制化、便捷化服务。
开展“审判案例”大宣讲。组建青年干警审判案例宣讲团,下基层、进百村,以审判执行工作的鲜活司法案例,向群众传递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增强群众对矛盾纠纷诉至法院后的预判,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为诉源治理赢得“先机”。
二、多方联动协同,合力解纷
搭建解纷联动平台。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衔接,构建“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在交警中队设立交通巡回办案点,与县司法局、工商局、消协等11个单位及基层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开展委托调解、巡回调解、驻点调解。
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选聘4名有法律知识人员为调解员,同时吸纳具有法律知识和专业特长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形成了“专、兼、聘”一体的多元化调解员队伍,广泛开展预约调解、点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成功率达90%。以司法确认方式固化人民调解工作成果,解除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的担忧。
搭建专职调解平台。建立“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的诉讼服务体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5个调解室,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选任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作为专职调解员。
三、漏式分流案件,高效解纷
上杭法院立足于人案矛盾解决,向内挖潜,向外借力,树立“大繁简、大分流”理念,构建一个立体、动态、从“粗筛、细选、精滤”进行倒三角三级漏斗式分流体系。
诉前粗筛分流。建立22个“圩头巡回办案点”“司法联调点”,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粗筛”,诉前分流一批案件,将一些矛盾不大、不易激化、基层调解效果好的案件引流委托给县人民调解中心、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行业调解组织,需要时进行联合调解。
立案细选分流。程序分流员根据划分标准初步甄别,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把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把案件移送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或者由法院专职调解员调解。对难以调解的简易案件,则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以速裁机制“简案快审”。
庭前精滤分流。经过两道筛选分流后,剩下的案件流转到专业庭或对口业务庭审理。为确保“繁案精审”和类案同判的高效高质,对移送业务庭的案件再次进行内部分流,把争议不大的案件交给专人办理,把复杂疑难案件交给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办理,做到简案快审快结,难案精办细办,实现“快、准、好”的办案目标。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