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模范法官李庆军那样——

铭记初心使命 诠释司法公正

2019-09-05 08:51: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建军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以李庆军为榜样,不断提高对法律的信仰,坚定对规则、秩序、公平、正义的信念,给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司法答卷。

  2018年9月28日,年仅54岁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李庆军因病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审判事业,离开了他眷恋的亲友和同事。作为法官的一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忘我地工作了一辈子,悄然离去,成就了不平凡的一生。他坚守原则、公正执法、廉洁司法、平等友善的精神将永存。听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在为他的精神震撼和感动的同时,我更加体悟到作为一名普通法官,只有把司法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百姓的心间,才是真正履行了司法为民的誓言;只有恪守司法良知,用功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人民的检验。追忆是为了更好的传承,怀念是为了更加坚定的信念,怀着对公正的信守,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热爱、对生活的信心,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平凡之路。

  李庆军同志是一面镜子,时刻为法院干警照亮前路,提醒每位干警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众所周知,公平、正义、法治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公平正义人人向往,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和支柱。作为法官,我们坚守着社会正义的防线,承载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本就是最崇高的职业。法官承办的每一个案件反映着当事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就像李庆军法官所想,即使标的额仅仅为3500多元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也寄托着当事人对法院昭示社会公平的信任。正因为李庆军有了这种崇高的信念,坚韧不屈的毅力,对人民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才能在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用精湛的业务解决纷争,维护着司法权威,并努力让当事人通过法官对个案的审判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用他自己的行动兑现了“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双方当事人,不能给党抹黑,不能给法院抹黑”的人生承诺,诠释了“人民法官”四个字的深刻内涵。

  李庆军法官出身平凡,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因为“觉得法律知识太重要了”,所以他业余自学法律,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从此,人间多了一位好法官……法学家波斯纳说过:“我们都是从自身最基本的信仰开始推理的,而不是通过推理得出信仰的。”法律彰显公平正义,对每一个人来说,无论他是达官贵人还是草根庶民,都期待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时,法治社会才得以实现;当所有人都尊敬法官职业时,司法才能获得权威。法官按照自己内心所确认的价值标准从事职业行为时,他的行为起点应当是基于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是法官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而产生的一种理想信念,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地进行贯彻实施。一名法官,只有具备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才能抵御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职业操守和独立。李庆军法官以他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职业的坚守赢得了法官的尊荣。只有像李庆军法官那样,内心对法律有着坚定的信仰,人民法官才能最终赢得人民的信任,人民法院才能树立起司法的权威。我们知道,对法律的信仰,既不是印在文本中,更不是刻在铜表上,既不靠耳提面命,更不靠暴力威胁,而是铭刻于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外化于行动之上,成为内心持守的一种理念和信仰。对法律的信仰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自我否定、自我挎问、自我验证的历程,不仅需要恒心、毅力与勇气,甚至需要献出生命。李庆军说:“不管谁找,法律底线不能突破,要坚持原则。”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以李庆军为榜样,不断提高对法律的信仰,坚定对规则、秩序、公平、正义的信念,才能给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司法答卷。

  李庆军说:“我是真的喜欢办案,喜欢法官这个职业。”法官的职业压力大,李庆军法官在职业生命的最后8个月,带领团队结案360件,他个人结案121件。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并没有使他屈服。他说:“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对法官而言,保持司法良知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至为关键,因为法官职业作为法律理念与精神的践行者、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对社会公众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信仰树立、法治精神的养成具有指引、示范作用。法官的司法裁判活动自始至终贯穿着道义与责任。有良知的法官会通过裁判活动,实现社会公正,担当社会道义。法官运用智慧和良知审理案件,就是要在准确把握立法宗旨的基础上,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恰如其分地体现在案件裁判之中。法官的天性与美德应当是清正廉明,持中守正。工作中不向领导伸手要待遇,交往中不给同事朋友找麻烦,办案中更不向当事人要好处,李庆军赢得“三不法官”,这个称号赢得硬气,这才是一个人民法官的素养和品格。这些正是李庆军法官日常工作中展现的人格魅力、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准,也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操守与品格。

  法官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时可能得不到身边人的理解。“庆军不办事儿”,在老乡眼里,这无疑是一种“另类”的看法,在纷扰与躁动的社会中,坚守公平正义的理想,常常给人不通人情的印象。这恰恰体现了李庆军作为法官所具有的刚正不阿的勇气。法官应当不畏惧外在的纷扰、威胁,不受世俗事务的牵绊,不受人情的纠缠和绑架,不会为了迎合舆论而牺牲法律的公平正义。每一个法官都应当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在工作生活中,行的端,走的正,不给法官职业抹黑,不给法治事业添乱。透过李庆军法官的日记,有压力、有病痛、有牵挂,还有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法官也是人,法官也有社会交往,但法官却更需要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多次想找李庆军法官“开后门”的亲友老乡,李庆军总是从案情上帮他们进行法律分析,但坚持不打招呼、不找人说情,坚守中立底线。“活着要有活着的质量。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仍然想像常人一样享受。生活要继续,班要继续上,工作要继续干……”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品格犹如雕琢玉石,我们今天怀念李庆军法官,就是要将他的思想和精神当作打磨我们灵魂的利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磨炼,早日成为像李庆军法官那样一个合格的法官。李庆军法官无疑是“爱国奋斗”的楷模,学习李庆军法官,就是要学习他追求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的法律信仰,学习他忠诚、为民的职业信念,学习他公正、廉洁的品德修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李庆军同志以自己的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我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李庆军同志爱岗敬业的精神;我和我的团队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铭记法官的初心和使命,诠释司法的良知和公正,不断强化自身的职业素养、涵养,解决纠纷的司法智慧、坚守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在工作中锤炼司法为民的本领,以对公正的信守、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信念、对生活的信心,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用法官的智慧和担当,公正裁判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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