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  
2019-08-28 10:42:56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分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业绩显著、堪当楷模的先进个人,李庆军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郑州逝世,享年54岁。他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25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在多办案、办难案中摸索总结经验、苦练过硬本领,连续11年写下19本工作日记,以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过硬的案件质量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他恪尽职守,忘我工作,2014年确诊尿毒症后仍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坚守审判岗位,去世前仍审结上百起案件,工作业绩位列全庭第一。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面对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始终傲到态度和蔼、耐心倾听,做公正为民的贴心人。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于律已,一身正气,工作中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从不为亲戚朋友打招呼,展现了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李庆军同志忠诚为民、勤勉敬业、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新时代的人民好法官。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拼搏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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