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朝着中原更加出彩扎实迈进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身患重病仍以顽强毅力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庆军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为深入推进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开拓进取、矢志奉献,省委决定,授予李庆军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
李庆军,男,汉族,河南济源人,1964年3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庆军同志在审判一线工作25年,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尽忠职守。2014年10月被确诊为尿毒症后,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坚守岗位、敬业如初,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54岁。
李庆军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践行者,是新时代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优秀榜样,是出彩河南人的杰出代表。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毕生追求,在25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和法治信仰,坚持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从来没有一起反映他办案不公的投诉。他长期从事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始终对群众怀着朴素而真挚的感情,无论案件标的大小,他都坚持认真组织听证,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正处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有着共产党人坚韧不拔的钢铁意志,患尿毒症后,为了不耽误工作,主动放弃到医院进行血液透析的治疗方案,选择每天在家进行腹膜透析,即使在肾移植手术的术前检查间隙,仍在给同事打电话叮嘱案件细节,在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的审判团队共结案360件,其中他个人就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他始终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从不向领导伸手、不向同事朋友伸手、更不向当事人伸手,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省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学习他坚守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转化为对崇高事业的追求,转化为忠于职守、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自觉站稳群众立场,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家人,和群众“坐同一条板凳”,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学习他坚韧不拔、拼搏进取的奋斗精神,甘于奉献、敢于牺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在中原更加出彩的宏伟事业中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用奋斗成就出彩人生。学习他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公私分明、“亲”“清”分开,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组织要把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创优秀业绩、争当时代先锋,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