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跨省立案
为当事人省去2000多公里奔波
2019-08-27 09:0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海事法院在立案审查一起海事债权纠纷诉讼材料时发现,该案管辖权属宁波海事法院。在征得代理人同意后,大连海事法院协调宁波海事法院,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跨域立案操作。

  当天上午,大连某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大连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一份以江苏南通某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海事债权登记申请材料,要求立案。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管辖权应归属宁波海事法院。立案人员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跨域立案操作,即将审核后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信息、委托手续、相关证据等材料进行手机拍照,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传输至宁波海事法院。随后,依据宁波海事法院线上反馈的案件受理意见迅速向当事人送达立案电子文书,告知相关缴费及诉讼权利义务事宜,并通过法院专递向宁波海事法院移送该案纸质卷宗。

  辽宁法院坚持让数据多跑腿,尽一切可能方便群众诉讼。据了解,跨域立案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5月初,东北三省开始推行全境海事海商案件跨域立案,此次大连海事法院跨域立案为当事人省去了2000多公里奔波,得到当事人好评。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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