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实现延边州首例跨域立案
2019-08-26 15:08: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静
为贯彻落实2019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吉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8月19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成功实现延边州首例跨域立案。
8月19日,吉林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延吉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查资料时发现其代理的4起案件均非延吉市法院管辖。按照以往的做法,当事人应到指定管辖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但该4起案件分别由和龙、安图和珲春法院管辖,不仅路途远而且耗时长。
该院工作人员告知律师可以办理跨域立案。首先,由跨域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对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是否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定和跨域立案的情形。随后,将当事人的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案,经技术人员调试,通过跨域立案系统推送至管辖法院,再由管辖法院审查材料并回传送达回证,当事人签收后,完成跨域立案。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仅用不到1小时就成功办理了4件跨域立案案件。
此次跨域立案改变了延边州内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建立了全州法院之间协同联动机制,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现代化司法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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