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我们村村民的诉讼,2017年有39件,2018年有25件,今年上半年为止只有9件……”带着自豪的语气,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村支书许强向记者报出了这样一串数字。
在各类矛盾纠纷高发甚至出现 “诉讼井喷”现象的当下,像星光村这样纠纷和诉讼呈现下降趋势,在当地并不罕见。近年来,浙江嘉兴法院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积极推动“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无讼村(社区)”创建已经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定分止争 矛盾不出“无讼站”
2017年以来,嘉兴法院不断挖掘“无讼”理念,并把“无讼”理念和社会治理实践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共建“无讼村(社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新埭镇的“无讼·新埭”品牌已经小有名气,全镇11个村(社区)均已建成“无讼”工作站,配备专兼职“无讼”工作者,同时组建了由法官、镇村(社区)法律顾问等12人组成的“息事无讼”法律咨询团,为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
走进星光村的“无讼站”,“解纷”的工作流程和人员构架挂满了整整两面墙。许强兴奋地给记者介绍,每个“无讼站”都配有“无讼”调解员、“无讼”志愿者、法律顾问、平安书记。
根据工作流程,村民遇到问题可以反映上来,所有信息都要汇总到村“无讼站”。这里就像一个矛盾纠纷中央处理器,“无讼工作团队”在这里各司其职展开调处,将苗头掐灭在萌芽中。
2018年4月,新埭镇“三改一拆”办拟对某企业“破墙开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涉及沿路店面34个、经营业主24人。对此,24名经营业主要求企业赔偿,而企业方则摆出“法庭见”的态度。由于涉及人数多,关系利益大,且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存在不稳定因素,新埭镇“无讼站”立即介入调解,并引入配套服务团队,就“三改一拆”政策及违法建筑出租中涉及的相关法条等进行讲解,通过14小时的不间断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随着一个又一个诉讼隐患的化解,“无讼站”里“以和为贵、定分止争”的效果正慢慢显现出来。2018年,新埭镇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低小散”产业大腾退、“三改一拆”任务创历史新高的情境下,全镇“万人成讼率”近10年来首次呈下降态势,降幅达15%。
“‘无讼’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基层;‘无讼’不是通过‘压讼’掩盖矛盾,而是通过‘解讼’化解纠纷,体现的是一种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和社会和谐安宁的目标追求。”平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范俊向记者这样阐述“无讼”理念。
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嘉兴市委高度重视“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2019年5月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大力推开“无讼”创建,三年内实现“无讼村(社区)”覆盖率90%以上。
提前介入 案件按下“暂停键”
每周五下午,桐乡市人民法院崇福人民法庭庭长唐磊有个雷打不动的行程,便是到法庭在崇福司法所设立的法官工作室“坐诊”。
“法官前往驻点并不是干和调解员一样的工作,主要是指导当地调解工作、帮助带好调解员队伍、解答疑难法律问题、配合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开展巡回审判等。”唐磊告诉记者。崇福司法所所长吴建德也坦言,每当他碰到“疑难杂症”,人民调解员可能把握不准,都需要法官的及时指导。
据悉,今年以来,桐乡法院新设立了11个法官工作室,均实行法官值班制度,每周安排一名法官值班半天。法庭的提前介入,让法官对潜在性、苗头性的矛盾纠纷有了及时的预判,有利于矛盾纠纷最终的解决。
除了法官“走出去”,法院里的驻庭调解员们也发挥了大作用。在崇福法庭,目前共有4名常驻调解员,他们均由镇司法所聘任,放在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70岁的老朱便是驻庭调解员团队的核心,他告诉记者,今年前7个月他已经调解案件151件。这些原本已经闹到法庭的案件,最后都被调解员们消化在了诉讼之前。今年上半年,崇福法庭立案5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
“要彻底走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怪圈,达到‘案件数量降下去,办案质量提上来’的效果,就要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深化与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法官有更多精力集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看来,“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最大作用,就是将大部分简易纠纷化解在诉前,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案结事了人和的追求。
“四级化讼” 纠纷进入“过滤网”
2017年6月15日,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成了嘉兴首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每个月,海宁市人民法院盐官人民法庭的法官定期会到村里驻点服务,并在村部公开法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村民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随时联系法官。
法官驻村,给华丰村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底气”,工作室成了联系对接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最紧密桥梁和窗口,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最多跑一次”的便利司法服务。华丰村民商事诉讼案件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目前,联村法官制度已经向海宁全市村(社区)推开。今年上半年,海宁全体联村法官共开展驻村法律服务15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360余人次,现场指导以及参与诉讼化解116件。
此外,海宁法院还创新实行“四级化讼”机制,对村民提出的传统民事诉讼,实行矛盾纠纷诉前登记,分别由村调解组织、镇调解组织、人民法庭庭长和法院分管领导进行逐级调解,联村法官全程参与,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及时立案受理,形成了一张实现案件分层调解的“过滤网”。同时,由属地镇党委政府牵头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村调解组织为责任单位,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的协作联动和资源共享。
据姚海涛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调处案件1.7万余件,诉前纠纷化解率28.95%,同比上升17.92%,一审民商事案件首次实现负增长,收案26242件,同比下降6.32%,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贤龙表示,突出“无讼”这个概念,与当下的法治社会并不相悖,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坚持和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完全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