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老汉因琐事起争端 法官上门化解矛盾
2019-08-18 11:52: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赖礼萍
 

  近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主动上门,顺利化解了两位年近古稀老人之间的矛盾,圆满执结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彭某与被告朱某均是上犹县油石乡某村的村民,2018年12月19日,原告彭某在被告朱某对面的小路上捡废砖,朱某认为该废砖是自己叫人倒在此处平整路面,遂上前阻止,双方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经鉴定,原告彭某构成轻微伤,被告朱某伤势未达到评伤标准。双方经调解无果,原告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4509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拒不履行,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于2019年7月4日执行立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年事已高的老人,脾气比较倔,不容易劝和,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某在赣州务工的儿子,向其释法析理,陈明利弊,希望由其出面先做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一番努力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意坐下来商谈,法官从邻里相处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讲道理、举事例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说服教育。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协调,终于解开两位老人的心结,被执行人朱某也认识到因为这点小事大打出手,伤了邻里和气,实在不应该,表示以后遇事将更加冷静处理,主动向申请人道歉,并将4509元案赔偿款交至彭某手中,至此,两位老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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