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县法院300公里外的异地执行
2019-08-18 10:16: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贾虎 张龙 刘健
图①:执行干警驾驶警车奔赴目的地。
图②:执行干警安排工作人员有序开展工作。
图③: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搬运。
图④: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
图⑤:执行工作一直持续到夜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法院派出14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奔赴300公里外的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对内蒙古德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田公司)申请执行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实施强制执行。
2016年4月28日,德田公司与刘某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刘某向德田公司购买4套价值93.5万元的设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合同,由刘某将设备返还德田公司。由于刘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德田公司于今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设备较多,装车工作从当天上午9点至晚上11点结束,历时14个小时。至此,一起距离远、工作量大的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告捷。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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