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用执行唤醒父爱 让孩子病有所依
2019-08-17 09:57: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飞 马秀勤
 

  “这钱我也给了,但能趁机会让我看看孩子吗?我都好几年没见过儿子了……”2019年8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干警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刚柔并济,以道德引导和法律惩戒相结合的方式,终于唤醒被执行人李某心底“藕断丝连”的父爱,使之前百般逃避的李某幡然悔悟,全额支付了抚养费,并流露出对患病儿子由衷的牵挂之情。
  李某和邵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李某甲。2008年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起诉至灵宝法院,同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判决李某甲随母亲邵某一起生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至李某甲年满18周岁止。
  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李某甲被确诊为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假肥大型(DMD)”,需长期康复治疗,并于2014年7月2日被确认为残疾人。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甲在母亲邵某代理下,以病情需要长期康复治疗为由向法院申请,要求李某从2013年起以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李某甲的抚养费,至李某甲18岁。灵宝法院审理后对上述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却迟迟不履行,李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通过执行系统对李某名下的账户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财产远远不够。面对患病申请人对抚养费的迫切需求,干警加大了执行力度,于2019年8月14日再次当面督促李某支付抚养费一万余元。但固执的李某以重组家庭后家庭负担重、经济困难等为由,试图拖延给付抚养费。
  见此情形,干警没有气馁,继续从血缘关系、道德方面引导劝说。一是提醒李某,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位父亲的基本担当,况且孩子现在因病成为残疾,如果放弃不管,绝非一个顶天立地大男人的应有作为;二是如果拒不履行,孩子成年后可能会因此心生怨恨,本就脆弱的父子关系将会更难维系。苦口婆心的劝说目的就是强化李某对孩子病情的重视,引导其主动迈出缓和亲子关系的第一步。另一方面,干警从法律层面分析,告诫李某拒不支付抚养费将会被实施拘留、罚款等严重后果,让其打消退缩不管的念头。
  干警的劝说为被执行人李某形象描绘出两种不同结果,李某渐渐明白了自己该做出何种选择,但他依然心存侥幸,想做最后的试探,声称“兜里只有三千元,其他的现在也拿不出来”。对此,干警毅然决定“响鼓还需重锤”,遂对其采取拘留前准备工作。当李某被带到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拘留前例行体检时,看到干警已动真格,李某自知再无退路,便立即与亲友联系,借钱将抚养费全部履行完毕,并提出了想见见孩子的请求,使冰冷的父子关系有了缓和的希望。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