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法院:服务保障金融市场有序发展
2019-08-15 08:57:03
 

    中国法院网讯 (邓林泉 张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宣布拘留决定的声音在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内响起。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提升执行质效,邵武市人民法院于8月7日至8月9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金融专项集中拘传、拘留执行行动”。此次活动重点是执行邵武市铁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活动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查找、集中拘传、集中拘留措施。

  刘某某系邵武市某公司工作人员,在2016年8月向邵武市铁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5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可刘某某自2018年1月起就未依约还款,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专项执行行动中,法院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其仍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随后执行干警将其送往拘留所。

  今年以来,邵武市人民法院共执结涉邵武市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140件,涉案金额5254.19 万元,有效维护邵武市金融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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