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飒 邢星)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新型行业的不断涌现,各类型劳动争议案件层出不穷,裁审难度加大,仲裁的特点在于高效、便捷、低成本,诉讼的特点是程序更加严谨,更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性,这种组合机制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及时、妥善化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矛盾,节约当事人成本。8月1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制度新闻通报会,对近年来石景山法院裁审衔接制度的开展情况、完善措施及三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近年来,石景山法院不断加强与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沟通交流,在裁审标准统一化、程序规范化、沟通长效化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方面不断努力,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法律适用标准不断统一,各类争议得到依法、及时、有效、公正处理,较好地维护了争议双方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介绍,近三年来石景山法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类案由的案件数,2016年、2017年为300余件、2018年上升至500余件,2019年截至7月底已近400件。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2017年、2018年均为3000余件、2019年截至6月底已收3000余件。同时,劳动人事争议属涉民生案件,其中90%以上的案件均涉及到劳动者主张劳动报酬的诉求,于此同时,每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也大幅增加,劳资双方通常在一案中解决多项诉求,主要有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工伤保险金给付等。
石景山法院与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通过设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并坚持落实季度通报会制度,积极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建立庭审互听、观摩制度,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落实裁审衔接制度,使案件审判质效获得了较大水平的提升, 2019年截至7月底,我院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上诉率下降至20%以下,二审维持率提高至近90%,调解、撤诉率约为50%,案件审判质效获得了较大水平的提升。
目前石景山法院与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石景山区区情,制定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针对石景山法院裁审衔接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就未来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调研力度,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积极与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研讨。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电子卷宗的借阅或共享及日常工作信息的共通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三是丰富与仲裁机构业务交流形式,通过开展庭审互评、文书互评、业务培训等,促进提高裁审衔接水平。四是探讨共同解决裁审衔接中的程序问题,针对财产保全、协助查证、执行等工作,逐步探索解决方案,做好裁审衔接,提高案件处理质效。
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今后将在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审衔接程序、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等方面与石景山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促进我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后,石景山法院发布了三起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审衔接制度的三起典型案例,生动的展示了石景山法院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制度的努力和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作用。
今后,石景山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沟通交流,结合审判实践,切实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以期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仲裁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不断满足当事人的司法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