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取消公务员考试资格案
案情简介
2003年6月,大学毕业的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30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2003年9月间,张先著在先后两次体检中均因检查出感染乙肝病毒,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芜湖市人事局以口头方式向张先著宣布,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2003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原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4年4月2日,原新芜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主要证据不足。同时,对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不予支持。芜湖市人事局不服一审判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4年5月31日,芜湖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背景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时屡屡受挫,尤其是国家人事部于1994年6月颁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次将乙肝检测作为“硬指标”。“乙肝歧视”成为就业中经常发生的现象。芜湖青年张先著提起诉讼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全国引起强力反响。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后,张先著成了全国用行政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护乙肝患者权益的第一人。
意义与影响
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取消公务员考试资格案被认为是我国首例因“乙肝歧视”引发的诉讼案。张先著胜诉的意义在于这场官司唤起了社会对这个群体正当权利的重视。此案判决后,全国多个省份修改了招考公务员禁止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规定,国家人事主管部门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后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充分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界和舆论普遍认为,人民法院将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开了司法审查该类行为的先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就业歧视纠纷,有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使政府带头摒弃就业歧视,使宪法上的平等原则落到实处,确保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