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定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2019-08-08 09:20: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宏
  今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经验升华,是推动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重大顶层设计,也是引领政法事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遵循,集鲜明时代性、关键支撑性和严谨科学性于一体,在政法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

  人民法院作为政法系统的重要单元,《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强烈的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规则的成败在执行,制度的生命在落实。笔者认为,应加强“四个定力”,推动《条例》全面落实到位。

  一、以学习定力之恒保障理论修养之实

  学深悟透是吃透《条例》精髓的首道工序,是贯彻《条例》的基础环节。在点与面的递进中学出深度。以学懂、弄通、做实为标准,对《条例》内容深入学习、深度探讨、深化认识。在此基础上,将之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去体悟,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系列党纪条规构成的制度体系中去探究,纳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体系中去践行,点面结合、左右联系、上下贯通,努力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时与势的演进中学出广度。将《条例》学习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切实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善于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法治建设步入制度高地、业绩高地、公信高地的现实,把准来龙去脉、知悉前因后果,切实想清楚、弄明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升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知与行的迈进中学出温度。“力学而得之,必充广而行之。”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条例》学习从知之深向信之笃、行之实加速转化,将精神的归属感、奋斗的方向感、担当的责任感向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加速转化,做到从“嘴上”到“心上”一致、从“当下”到“前方”一贯,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以政治定力之恒推动党组建设之强

  《条例》第五章单独列出了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必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动法院党组建设体现时代性、合乎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聚焦职责干,捍卫党组权威不含糊。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全院干警当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系统思维,以“闯”的劲头、“拼”的韧劲和“干”的状态,坚决维护党组权威,对党组纪律和规范不折不扣执行,对党组决策和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要求,精细谋划、精密组织、精准施工,坚决防止任何避难就易的思想、任何脱实向虚的倾向、任何争功诿过的行为,做到低调务实不张扬、撸起袖子加油干。突出重点推,完善党组决策不马虎。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事项”等12项重大决策事项,一方面要强化调查研究,脚力向基层一线迈,眼力向深层问题看,脑力向整体工作谋,笔力向实战应用动,把“考题”吃透、将“答案”找准;另一方面要敞开大门、广纳群言,街头巷尾取“真经”、心诚意切集“方案”,推动中央大政方针、省市委决策部署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着眼长远抓,激发党组活力不松懈。“政者,正也。”班子成员要强化“头雁意识”,想在一起、干到一处,珍惜相处共事的缘分、讲求奋进干事的本分、突出团结成事的情分,形成最大公约数,汇聚最强正能量。同时,要树立问题导向,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选人用人等重大机制、重要工作上,坚决消除“卡脖子”领域、“中梗阻”环节和“隐患性”症结,推动党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以执法定力之恒回应发展形势之新

  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成效上。必须狠抓主责主业,让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一件案件中、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上,以优质高效的司法供给展现智慧和方案、体现作为与担当。紧跟发展大局的新使命。高质量发展迫切呼唤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人民法院必须常观大势、常谋大局,在察局观势上更深一层,在解放思想上更进一步,在谋棋弈子上更高一筹,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用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硬本领为改革“铺路”、为发展“疏淤”、为稳定“解难”。紧盯改革形势的新要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任何认识上的偏差、内心上的温差、行动上的落差都将贻误战机、错失时机。要接过“接力棒”,以“变则通、通则久”的战略眼光看待改革、以“山再高、走下去”的坚强毅力推进改革,忍过阵痛期、压缩适应期、把握机遇期,将改革之路走得更稳、更快、更远。突出守正创新,注重方法更新,将效果的“回头看”和路径的“向前看”相结合,顶层设计的落实和基层创新的开展相统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案件繁简分流等各项改革任务,让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紧盯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要以“明白人”的睿智把准民意,以“自己人”的思维维护民利,以“开拓人”的进取凝聚民心,持续用力、精准发力,综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等系列民生工程,努力将自身的忙碌指数、辛苦指数变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以斗争定力之恒实现风险防范之固

  “蚁穴”不治,会毁灭“千里之堤”;“落子”不慎,将招致“满盘皆输”。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忽略就是变相放任,低估就是纵容做大,无视就是自寻苦果。贯彻落实《条例》就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和斗争精神。重防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形态问题是根本性、原则性问题,没有任何商量的空间和退步的余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信念坚定,在风雨考验面前意志坚强,在利益诱惑面前品行坚贞。重防能力作风风险。必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排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重防舆情应对风险。对已形成的舆情,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为指引,实现涉法网络舆情的高效精准应对。更关键的,要坚持抓在平常、重在日常,对重点时期、重点案件要重点把握,对相关问题形成整套思路缜密、措施得力的应对方案,确保心中有招、遇事不慌。重防廉政风险。“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在“一时”之快与“一生”之失面前,要分得清孰是孰非,辨得明孰轻孰重。要识得破“迷魂阵”、挡得了“连环阵”,立下百毒不侵之志、听清警钟长鸣之音、修得金刚不坏之身。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让最严的管理成为最好的保护,最强的约束成为最深的爱护。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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