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院3年处置“僵尸企业”逾900户
2019-08-07 16:0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尚黎阳 曾洁赟
几个月前,小鸣单车供应商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111家债权人,3.7亿元申报金额,会议现场却不显拥挤。5G网络将身在不同城市的法官、管理人与债权人在大屏幕上串联,创造了5G网络债权人会议的“全国首个”。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3年来,全省法院共新收破产案件3744件,增长380.6%,取得跨越式发展。
清理“僵尸企业”并非一概关停
化解过剩产能、盘活市场资源,清理“僵尸企业”是关键。广东高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丁海湖介绍,尊重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广东破产审判的一大特色。
佛山南海涤纶厂成立于上世纪90年初,成立之初,涤纶厂曾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但后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2002年全面停止生产经营。经管理人确认,企业申报债权额超过2亿元,资产负债率达258.07%。
“许多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企业资不抵债,主要财产只剩下土地使用权,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这是审理的难点。”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告诉笔者,该案中,涤纶厂曾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法院认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属于破产财产,经与政府部门多次协商,政府部门对按涤纶厂建筑物及所属基底土地评估价值数额提供了6000余万元资金,大大提高了债权清偿率。
不过,清理“僵尸企业”不意味着一概关停。对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广东法院通过强制清算等方式,使其退出市场,让出生存空间;但对仍具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则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化解债务,让其重新焕发活力,走向市场。
在审理广东中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中,广州中院发现,中岱公司的主要财产是琶洲“中岱广场”地产项目,但因股份纠纷,项目开发停滞了十多年。“如果这个案件通过股权拍卖来处理,成交价很可能低于地产项目的实际价值。”广州中院清破庭副庭长刘冬梅说,中岱广场地块紧邻广交会主馆,地理位置优越,如果引入外来投资人,不仅能解决破产危机,还能将项目盘活,一举多得。
经过多次分析推演,广州中院和破产管理人选择了破产和解方式,引入外部投资人投入6亿元,在清偿了4亿多元债权的同时,还盘活了在建工程中岱广场。如今这一项目即将交楼。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广东通过破产手段实现市场退出的“僵尸企业”不断增多,3年共处置“僵尸企业”900余户。
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年
“立案难、效率低、保障弱”,被称为破产审判界的三大难题。在丁海湖看来,这三大难题在广东已得到基本解决。
今年5月,广东高院正式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明确对“僵尸企业”或强制清算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僵尸企业”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过去,一些法院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门人员,不敢受理破产案件。”丁海湖说,广东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深圳中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破产法庭,广州法院设立9个破产审判庭,其他中院设立破产合议庭,形成破产审判专业化新格局。在广东法院,破产案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
2017年底,“小鸣单车”开始出现大规模用户押金不能及时退还问题,部分用户向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要对该公司破产清算。十几万个债权人分散在全国,通过邮寄等传统方式申报债权,根本不具可行性。怎么办?
广州中院大胆创新,专门开发了一款“债权申报”小程序,大大提高了申报效率,截止日期内,申报人数超过了12万。考虑到债权人众多,广州中院又采用了“现场+网络”的方式,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创新与智慧建设,被应用在广东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对审判质效提高带来明显助力。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033件,同比增长79.97%。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之前的2年以上,缩短为1年左右,适用快审机制的案件6个月即可审结。
丁海湖说,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工作,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破产审判快速发展新形势。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3年来,全省法院共新收破产案件3744件,增长380.6%,取得跨越式发展。
清理“僵尸企业”并非一概关停
化解过剩产能、盘活市场资源,清理“僵尸企业”是关键。广东高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丁海湖介绍,尊重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广东破产审判的一大特色。
佛山南海涤纶厂成立于上世纪90年初,成立之初,涤纶厂曾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但后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2002年全面停止生产经营。经管理人确认,企业申报债权额超过2亿元,资产负债率达258.07%。
“许多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企业资不抵债,主要财产只剩下土地使用权,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这是审理的难点。”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告诉笔者,该案中,涤纶厂曾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法院认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属于破产财产,经与政府部门多次协商,政府部门对按涤纶厂建筑物及所属基底土地评估价值数额提供了6000余万元资金,大大提高了债权清偿率。
不过,清理“僵尸企业”不意味着一概关停。对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广东法院通过强制清算等方式,使其退出市场,让出生存空间;但对仍具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则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化解债务,让其重新焕发活力,走向市场。
在审理广东中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中,广州中院发现,中岱公司的主要财产是琶洲“中岱广场”地产项目,但因股份纠纷,项目开发停滞了十多年。“如果这个案件通过股权拍卖来处理,成交价很可能低于地产项目的实际价值。”广州中院清破庭副庭长刘冬梅说,中岱广场地块紧邻广交会主馆,地理位置优越,如果引入外来投资人,不仅能解决破产危机,还能将项目盘活,一举多得。
经过多次分析推演,广州中院和破产管理人选择了破产和解方式,引入外部投资人投入6亿元,在清偿了4亿多元债权的同时,还盘活了在建工程中岱广场。如今这一项目即将交楼。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广东通过破产手段实现市场退出的“僵尸企业”不断增多,3年共处置“僵尸企业”900余户。
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年
“立案难、效率低、保障弱”,被称为破产审判界的三大难题。在丁海湖看来,这三大难题在广东已得到基本解决。
今年5月,广东高院正式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明确对“僵尸企业”或强制清算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僵尸企业”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过去,一些法院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门人员,不敢受理破产案件。”丁海湖说,广东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深圳中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破产法庭,广州法院设立9个破产审判庭,其他中院设立破产合议庭,形成破产审判专业化新格局。在广东法院,破产案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
2017年底,“小鸣单车”开始出现大规模用户押金不能及时退还问题,部分用户向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要对该公司破产清算。十几万个债权人分散在全国,通过邮寄等传统方式申报债权,根本不具可行性。怎么办?
广州中院大胆创新,专门开发了一款“债权申报”小程序,大大提高了申报效率,截止日期内,申报人数超过了12万。考虑到债权人众多,广州中院又采用了“现场+网络”的方式,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创新与智慧建设,被应用在广东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对审判质效提高带来明显助力。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033件,同比增长79.97%。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之前的2年以上,缩短为1年左右,适用快审机制的案件6个月即可审结。
丁海湖说,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工作,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破产审判快速发展新形势。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