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指成拳聚合力 扫除黑恶护平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事
2019-07-29 15:34: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晓
“被告人叶富林等人组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4月16日上午,法槌落下,博白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叶富林等31人涉黑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博白县法院审结的首起涉黑案件。
一年多来,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白县法院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找准定位、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向黑恶势力犯罪“亮剑”,精心部署,统筹推进,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和有力的实践,守护万家灯火,保卫一方平安。
依法严惩 形成打击高压态势
4月4日至8日,是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但博白县法院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团队的法官,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官们加班加点,鲜有休息日。案头堆积的一叠叠厚厚的案卷,法官会议中的唇枪舌剑,无不见证着他们在案牍劳形中度过的日日夜夜。
“叶富林等31人涉黑案,首犯叶富林曾被公安部A级通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都很关注这个案件的审理进展,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该院院长罗飒对扫黑除恶审判团队提出要求。
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有序审判,博白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建了由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林剑担任审判长、时任刑庭庭长邹异仁、承办法官何俊强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黑恶势力犯罪往往案情复杂,犯罪分子作案往往时间和地域跨度较大,经常涉及多个罪名,证据收集、认定较为困难。如何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等,都是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难中之难。
“该案涉及被告人31名、涉案罪名12个、犯罪事实23起、违法事实6起,卷宗共93卷,当看到移送来的93本卷宗,我感觉压力空前。”主办法官何俊强说道。
为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和裁判尺度,博白县法院一方面积极派员到上级法院进行学习,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以多种方式提升刑事法官业务水平。建立专业合议庭,对涉黑涉恶犯罪存疑的案件,及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全面甄别,严格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同时,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审判工作总体预案,涵盖了案件审判、警务保障、信息技术保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全方位内容,从工作机制上予以规范,并将该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的突破点、提升点、改进点。
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团队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依法高效审理了叶富林等人涉黑犯罪案件,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出了扫黑除恶的气势与声势。
4月16日,法槌落下,叶富林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3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调联动 形成长效工作合力
博白县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后,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罗飒主动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统筹指挥重大案件办理。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该院先后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深挖细查制度与案件协调工作制度,密切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纪委监委、扫黑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了《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保护伞”行动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机制》等制度文件,为高效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博白县法院注重在深挖彻查与“打伞破网”相结合上下功夫。审结首起充当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原博白县看守所民警余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通过严格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相关案件逐一“回头看”,摸排出叶富林等人涉黑案10条疑似“保护伞”线索,收到群众提供疑似“保护伞”线索7条。
十指成拳,势可拔山。全院各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强落实,全院联动、齐抓共管,构成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强势推动 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在开展以审判为中心、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博白县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扫黑除恶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送达、执行的间隙进行宣传,做到审判延伸到哪里,扫黑除恶宣传就开展到哪里。
该院按照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庭审三进”活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该院精心选择典型案件,将庭审现场搬进了社区、村屯、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把每一场审判都变成普法教育的“公开课”,让依法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此外,博白县人民法院还通过设立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制作举报信箱,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并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报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动态,打造“报纸上有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新媒体上有互动”的立体宣传格局,向社会公众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沟通与协调,定期分析研判,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裁判关,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措施、最硬的作风、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更大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罗飒如是说。
一年多来,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白县法院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找准定位、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向黑恶势力犯罪“亮剑”,精心部署,统筹推进,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和有力的实践,守护万家灯火,保卫一方平安。
依法严惩 形成打击高压态势
4月4日至8日,是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但博白县法院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团队的法官,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官们加班加点,鲜有休息日。案头堆积的一叠叠厚厚的案卷,法官会议中的唇枪舌剑,无不见证着他们在案牍劳形中度过的日日夜夜。
“叶富林等31人涉黑案,首犯叶富林曾被公安部A级通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都很关注这个案件的审理进展,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该院院长罗飒对扫黑除恶审判团队提出要求。
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有序审判,博白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建了由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林剑担任审判长、时任刑庭庭长邹异仁、承办法官何俊强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黑恶势力犯罪往往案情复杂,犯罪分子作案往往时间和地域跨度较大,经常涉及多个罪名,证据收集、认定较为困难。如何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等,都是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难中之难。
“该案涉及被告人31名、涉案罪名12个、犯罪事实23起、违法事实6起,卷宗共93卷,当看到移送来的93本卷宗,我感觉压力空前。”主办法官何俊强说道。
为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和裁判尺度,博白县法院一方面积极派员到上级法院进行学习,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以多种方式提升刑事法官业务水平。建立专业合议庭,对涉黑涉恶犯罪存疑的案件,及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全面甄别,严格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同时,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审判工作总体预案,涵盖了案件审判、警务保障、信息技术保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全方位内容,从工作机制上予以规范,并将该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的突破点、提升点、改进点。
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团队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依法高效审理了叶富林等人涉黑犯罪案件,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出了扫黑除恶的气势与声势。
4月16日,法槌落下,叶富林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3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调联动 形成长效工作合力
博白县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后,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罗飒主动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统筹指挥重大案件办理。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该院先后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深挖细查制度与案件协调工作制度,密切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纪委监委、扫黑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了《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保护伞”行动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机制》等制度文件,为高效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博白县法院注重在深挖彻查与“打伞破网”相结合上下功夫。审结首起充当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原博白县看守所民警余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通过严格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相关案件逐一“回头看”,摸排出叶富林等人涉黑案10条疑似“保护伞”线索,收到群众提供疑似“保护伞”线索7条。
十指成拳,势可拔山。全院各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强落实,全院联动、齐抓共管,构成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强势推动 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在开展以审判为中心、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博白县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扫黑除恶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送达、执行的间隙进行宣传,做到审判延伸到哪里,扫黑除恶宣传就开展到哪里。
该院按照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庭审三进”活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该院精心选择典型案件,将庭审现场搬进了社区、村屯、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把每一场审判都变成普法教育的“公开课”,让依法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此外,博白县人民法院还通过设立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制作举报信箱,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并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报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动态,打造“报纸上有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新媒体上有互动”的立体宣传格局,向社会公众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沟通与协调,定期分析研判,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裁判关,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措施、最硬的作风、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更大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罗飒如是说。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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