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院长“零距离”接访 释法明理解民忧
2019-07-25 14:31:35
     中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7月1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凤义在长春市信访接待中心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工诉求,现场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2012年9月4日,长春某公司与史某一、王某彬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协议,将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部分工程,以大包形式发包给王某彬、史某一。王某彬、史某一组织程某波等四人带领的四个包轻工班组按期完成施工。2015年,工程竣工结算,王某彬、史某一仅给付部分款项,拖欠程某波等人带领的四个班组人工费、质保金80余万元未付。

  程某波等人多次到劳动监察部门和信访局反映此问题,经调解无果。2017年,程某波等人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起诉。此案经区、市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程某波等人胜诉。2018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南关法院经多方调查,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未能查找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未得到执结。程某波等人再次上访。

  为妥善化解此案,长春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由程凤义接访包案。

  接访前,程凤义对案件进行了调度。接访中,他认真倾听程某波等人讲述事情经过,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对程某波等人要求尽快得到执行的请求,表示会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多种举措,依法保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得知他们都是南方省市来长春市务工人员,程凤义询问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叮嘱他们在今后的务工过程中吸取教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今年4月1日起,为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长春中院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攻坚化解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专项活动,清理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领导带头接访包案也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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