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增强职业互信 共建法治社会
2019-07-22 09:16: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春晓
法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2018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构建完善法院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为抓手,通过推行委派律师调解、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律师驻点值班、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等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强职业互助互信,取得良好成效。
院外调解 分流大量纠纷
“我在商场购物时摔了一跤,商场管理没做好,我要求索赔!”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解室内,消费者秦志范与商场物业管理单位代表正在律师陈安绮主持下进行调解。特殊的是,在这起案件中,主持调解的陈安绮并不是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代理人,而是接受法院委派的律师调解员。
律师调解,是指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
思明区法院在福建省率先推行委派或委托律师“院外调解”工作制度,由厦门市律师协会统一指定律师调解员,法院再将案件委派或委托给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专业、多元的调解服务。目前,已有8家律所共110名律师调解员参与到该院的委派调解工作。
据悉,思明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已开展多年。2016年,思明区法院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之后,该院成立升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律师院外调解,将“把律师请进来调解”变成“让案件走出去调解”,延伸了调解空间,丰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也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
为确保委派调解工作的严谨、中立和公正,思明区法院与厦门市司法局对律师调解员的选任设置了“高门槛”。据介绍,参与委派调解的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且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同时,思明区法院和厦门市司法局还制定严格的“双回避”制度,即担任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调解案件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联。在调解结束后,无论是否调解成功,律师调解员都不得再就该争议事项或与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纠纷,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仲裁或诉讼的代理人,也不得担任该争议事项后续解决程序的人民陪审员、仲裁员、证人、鉴定人及翻译人员等。
“思明区法院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律师事务所的做法,拓宽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平台,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和保密要求。”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罗曙光表示。
“我对这个调解结果很满意。”历经一个半小时的调解,消费者秦志范与商场物业管理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商场物业管理单位向秦志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万余元。法院据此向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书。从前期工作开展到调解顺利结束仅用时10天,对比之前预期时间缩短了70%,大大提升了调解效率。据介绍,2018年以来,律师调解员累计参与调解“老娘舅”式案件1826件,成功促成428件达成调解或撤诉。
律师“驻点” 减轻群众讼累
想打官司没方向,想提诉状不会写,不少当事人都有这样的苦恼。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法院知识,思明区法院早在2013年就开始推行“驻点值班”制度。
如今,思明区法院在此制度基础上,创新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律师法律援助值班等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依法为认罪认罚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服务。
据悉,驻点值班律师均是由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已实现全天候驻点思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保障当事人权益,驻点值班律师享有独立接待空间,采取一人一号的接待方式,有效确保群众咨询的私密性。
记者采访时看到,来自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子华正在律师服务站接受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咨询,详细地解释了相关劳动法规,并告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仲裁以及法律援助的一般程序,同时还不忘特别强调在劳动维权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院引入律师来帮我们解答咨询,这服务真贴心,也让我们的维权有了方向。”外来务工人员龚良平告诉记者说,“经过与律师面对面交流,我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这下我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以往在受理立案的时候,经常要解答当事人的诸多基础性诉讼疑问,不仅影响立案效率,后面等候的人还往往不耐烦。而且因为时间关系,对当事人的咨询解答也不够充分。”思明区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徐娟说,引入律师驻点咨询,极大地减轻了导诉立案的压力。
据了解,思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请10家律师事务所、60名律师参与值班,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等服务5200余人次。为进一步强化律师驻点工作的管理,思明区法院还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对值班律师实行签到管理、台账管理,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就服务内容、法律援助、执业纪律等事项交流座谈,并对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立案辅导等相关的业务培训。
此外,思明区法院还积极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的工作,建立接访日律师值班制度,由值班律师陪同法院领导接访当事人。通过值班律师参与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申诉等服务。
在一起刑事自诉的信访案件中,来自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宏陪同思明区法院的院领导接访了信访人王天(化名)。在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并听取王天的诉求后,丁宏从事实和法律层面向王天进行详细分析,指出其提起刑附民诉讼存在诸多不妥之处,建议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充分沟通,王天表示回去考虑后再做决定。
“一方面,我们在接访过程中,借助律师第三方中立身份,缓解来访群众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在接访过程中,律师也立足于专业优势,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寻找正确矛盾解决方式。”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黄素萍谈道。2018年以来,律师陪同接访335人次,涉及信访案件133件,参与化解31件,引导申请司法救助案件1件,代理申诉信访案件6件。
深化互信 实习律师担任助理
“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这5个月,法官导师与我们教学相长,增进了对彼此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培育了浓厚的法律共同体文化,促进了信息的交换、知识的分享。”在第二期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工作座谈会上,实习律师王毅深情地说道。
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工作机制是思明区法院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为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要求,思明区法院推动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工作机制。
据介绍,实习律师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主要是在资深法官或审判长“一对一”帮带教指导下,参与组织庭前调解、庭前证据交换、审核诉讼材料、调查取证、保全执行、执行调查、接待诉讼参与人、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一方面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审判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习律师强化法律信仰,丰富工作阅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院与实习律师的互动,可以增强职业互信,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思明区法院政治处主任谢露茵说。
如今,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已连续开展两期。为规范律师行为,思明区法院同样制定严格的“回避”制度,即实习律师在担任法官助理期间不得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如涉及所在律所代理的案件,应该主动回避;实习期届满一年内不得代理其曾参与的案件,应签订保守审判秘密承诺书等。
据统计,从2018年推行该制度以来,厦门市律师协会向思明区法院推荐实习律师8名,分配至民事、商事、行政和派出法庭等业务庭,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共草拟法律文书956份,参与证据交换、庭审记录、调解、判后答疑110次。
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厦门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贺菊英称赞道:“要以党建为统领,继续深化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的工作,扭转‘隔离墙’的思维,让法官和律师能够互相倾听意见,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素质。”
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表示:“随着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应该有全新的定位,思明区法院将结合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精神,以‘我们都是法律人’的法律共同体思维,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增进职业相互认同、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法治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院外调解 分流大量纠纷
“我在商场购物时摔了一跤,商场管理没做好,我要求索赔!”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解室内,消费者秦志范与商场物业管理单位代表正在律师陈安绮主持下进行调解。特殊的是,在这起案件中,主持调解的陈安绮并不是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代理人,而是接受法院委派的律师调解员。
律师调解,是指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
思明区法院在福建省率先推行委派或委托律师“院外调解”工作制度,由厦门市律师协会统一指定律师调解员,法院再将案件委派或委托给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专业、多元的调解服务。目前,已有8家律所共110名律师调解员参与到该院的委派调解工作。
据悉,思明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已开展多年。2016年,思明区法院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之后,该院成立升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律师院外调解,将“把律师请进来调解”变成“让案件走出去调解”,延伸了调解空间,丰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也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
为确保委派调解工作的严谨、中立和公正,思明区法院与厦门市司法局对律师调解员的选任设置了“高门槛”。据介绍,参与委派调解的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且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同时,思明区法院和厦门市司法局还制定严格的“双回避”制度,即担任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调解案件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联。在调解结束后,无论是否调解成功,律师调解员都不得再就该争议事项或与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纠纷,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仲裁或诉讼的代理人,也不得担任该争议事项后续解决程序的人民陪审员、仲裁员、证人、鉴定人及翻译人员等。
“思明区法院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律师事务所的做法,拓宽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平台,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和保密要求。”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罗曙光表示。
“我对这个调解结果很满意。”历经一个半小时的调解,消费者秦志范与商场物业管理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商场物业管理单位向秦志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万余元。法院据此向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书。从前期工作开展到调解顺利结束仅用时10天,对比之前预期时间缩短了70%,大大提升了调解效率。据介绍,2018年以来,律师调解员累计参与调解“老娘舅”式案件1826件,成功促成428件达成调解或撤诉。
律师“驻点” 减轻群众讼累
想打官司没方向,想提诉状不会写,不少当事人都有这样的苦恼。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法院知识,思明区法院早在2013年就开始推行“驻点值班”制度。
如今,思明区法院在此制度基础上,创新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律师法律援助值班等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依法为认罪认罚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服务。
据悉,驻点值班律师均是由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已实现全天候驻点思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保障当事人权益,驻点值班律师享有独立接待空间,采取一人一号的接待方式,有效确保群众咨询的私密性。
记者采访时看到,来自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子华正在律师服务站接受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咨询,详细地解释了相关劳动法规,并告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仲裁以及法律援助的一般程序,同时还不忘特别强调在劳动维权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院引入律师来帮我们解答咨询,这服务真贴心,也让我们的维权有了方向。”外来务工人员龚良平告诉记者说,“经过与律师面对面交流,我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这下我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以往在受理立案的时候,经常要解答当事人的诸多基础性诉讼疑问,不仅影响立案效率,后面等候的人还往往不耐烦。而且因为时间关系,对当事人的咨询解答也不够充分。”思明区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徐娟说,引入律师驻点咨询,极大地减轻了导诉立案的压力。
据了解,思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请10家律师事务所、60名律师参与值班,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等服务5200余人次。为进一步强化律师驻点工作的管理,思明区法院还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对值班律师实行签到管理、台账管理,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就服务内容、法律援助、执业纪律等事项交流座谈,并对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立案辅导等相关的业务培训。
此外,思明区法院还积极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的工作,建立接访日律师值班制度,由值班律师陪同法院领导接访当事人。通过值班律师参与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申诉等服务。
在一起刑事自诉的信访案件中,来自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宏陪同思明区法院的院领导接访了信访人王天(化名)。在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并听取王天的诉求后,丁宏从事实和法律层面向王天进行详细分析,指出其提起刑附民诉讼存在诸多不妥之处,建议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充分沟通,王天表示回去考虑后再做决定。
“一方面,我们在接访过程中,借助律师第三方中立身份,缓解来访群众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在接访过程中,律师也立足于专业优势,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寻找正确矛盾解决方式。”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黄素萍谈道。2018年以来,律师陪同接访335人次,涉及信访案件133件,参与化解31件,引导申请司法救助案件1件,代理申诉信访案件6件。
深化互信 实习律师担任助理
“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这5个月,法官导师与我们教学相长,增进了对彼此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培育了浓厚的法律共同体文化,促进了信息的交换、知识的分享。”在第二期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工作座谈会上,实习律师王毅深情地说道。
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工作机制是思明区法院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为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要求,思明区法院推动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工作机制。
据介绍,实习律师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主要是在资深法官或审判长“一对一”帮带教指导下,参与组织庭前调解、庭前证据交换、审核诉讼材料、调查取证、保全执行、执行调查、接待诉讼参与人、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一方面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审判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习律师强化法律信仰,丰富工作阅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院与实习律师的互动,可以增强职业互信,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思明区法院政治处主任谢露茵说。
如今,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已连续开展两期。为规范律师行为,思明区法院同样制定严格的“回避”制度,即实习律师在担任法官助理期间不得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如涉及所在律所代理的案件,应该主动回避;实习期届满一年内不得代理其曾参与的案件,应签订保守审判秘密承诺书等。
据统计,从2018年推行该制度以来,厦门市律师协会向思明区法院推荐实习律师8名,分配至民事、商事、行政和派出法庭等业务庭,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共草拟法律文书956份,参与证据交换、庭审记录、调解、判后答疑110次。
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厦门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贺菊英称赞道:“要以党建为统领,继续深化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的工作,扭转‘隔离墙’的思维,让法官和律师能够互相倾听意见,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素质。”
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表示:“随着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应该有全新的定位,思明区法院将结合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精神,以‘我们都是法律人’的法律共同体思维,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增进职业相互认同、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法治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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