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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坚持全员覆盖 全面监督 全程管控
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坚持全员覆盖 全面监督 全程管控
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2019-07-19 10:12: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坚持放权不放任,逐步探索形成院级、庭级、职能部门、法官个人“四管齐下”,党组巡察、审务督察、信访核查、案件评查“四查并举”,审判程序、审理思路、规范指引、审判质效“四维一体”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四管齐下”,实现监督管理全员覆盖
一是院级层面“重点管”。该院将审判监督管理列为“一把手”主抓事项。定期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判审判质效,提出整改建议。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管理指导职能,推动从个案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研究审判重大事项等职能转变。
二是庭级层面“直接管”。明确庭长可通过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方式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本庭案件优质高效。
三是职能部门“牵头管”。围绕监督管理重点环节健全制度机制,督促院庭长履职尽责,细化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定期统计通报庭领导办案情况。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履行好组织、协调、评估、监督等职责。
四是法官个人“自主管”。探索规范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制定《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2018年,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有序参与审限外结案(62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4件)、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150篇)、全国法院上网裁判文书交叉互查(42篇)等评查工作。通过将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审管办、审判团队、法官自主多元化管理有机结合,促使全院协同形成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的“一盘棋”。
二、深化“四查并举”,实现执纪问责全面监督
一是聚焦部门建设深入开展党组巡察。发挥党组巡察监督功能,将巡察范围拓展到全体干警,通过“全身体检”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
二是聚焦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实行两周一次现场检查庭审,常态化抽查庭审视频,及时通报暴露出的问题,挂钩季度绩效考核促进整改。2018年,实地检查44次,抽查庭审视频347件,发布《审务督察通报》4期,实名表扬19例、实名通报18人次,将督察结果纳入部门考核。
三是聚焦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信访核查。把好问题收集、案件分流、流转督办、接访质效“四关”,畅通举报渠道,落实“面对面”谈话,精准问题研判,严格核查处理。2018年,处理各类信访97件(重复23件),其中检控件1件,经查均为不实。
四是聚焦司法责任切实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听取对长期未结案件、二审改发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意见或报告,对问题集中的法官适时提醒、谈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对信访案件、审判委员会确定承担差错责任的案件,查清情况,理清责任,做好研判。
三、坚持“四维一体”,实现案件质效全程管控
一是动态监督管理规制审判程序。开展均衡结案度与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召开收结存对账会,确保结案目标完成,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审判委员会专项督办机制。优化分案制度,突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确保繁简分流、高效均衡结案。截至2018年12月,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大幅缩减,同期结案率100%,均衡结案度远好于同期全市基层法院均值。
二是统一规范类案审理思路。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试行)》,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及法律适用统一问题咨询功能,定期开展类案法律问题及审判思路讲评、培训,梳理形成覆盖立审执各类工作指南、规程二十余种。探索开发借贷类案件及少年权益保护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C2J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大数据手段服务法官办案,通过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执行监督。
三是司法公开倒逼落实规范指引。严格贯彻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力度,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力量,2018年该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267次,判决书上网率达到100%。
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逐案检查二审改发案件,检查结果向审判委员会书面报告。制定落实《关于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健全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2018年定责案件21件,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制发《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审监工作提示书》《审判委员会通报》等,推动审判质量提升。2018年,在30项基层法院相关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指标中,该院7项位列全市第一,26项高于全市均值,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强化“四管齐下”,实现监督管理全员覆盖
一是院级层面“重点管”。该院将审判监督管理列为“一把手”主抓事项。定期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判审判质效,提出整改建议。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管理指导职能,推动从个案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研究审判重大事项等职能转变。
二是庭级层面“直接管”。明确庭长可通过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方式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本庭案件优质高效。
三是职能部门“牵头管”。围绕监督管理重点环节健全制度机制,督促院庭长履职尽责,细化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定期统计通报庭领导办案情况。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履行好组织、协调、评估、监督等职责。
四是法官个人“自主管”。探索规范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制定《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2018年,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有序参与审限外结案(62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4件)、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150篇)、全国法院上网裁判文书交叉互查(42篇)等评查工作。通过将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审管办、审判团队、法官自主多元化管理有机结合,促使全院协同形成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的“一盘棋”。
二、深化“四查并举”,实现执纪问责全面监督
一是聚焦部门建设深入开展党组巡察。发挥党组巡察监督功能,将巡察范围拓展到全体干警,通过“全身体检”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
二是聚焦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实行两周一次现场检查庭审,常态化抽查庭审视频,及时通报暴露出的问题,挂钩季度绩效考核促进整改。2018年,实地检查44次,抽查庭审视频347件,发布《审务督察通报》4期,实名表扬19例、实名通报18人次,将督察结果纳入部门考核。
三是聚焦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信访核查。把好问题收集、案件分流、流转督办、接访质效“四关”,畅通举报渠道,落实“面对面”谈话,精准问题研判,严格核查处理。2018年,处理各类信访97件(重复23件),其中检控件1件,经查均为不实。
四是聚焦司法责任切实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听取对长期未结案件、二审改发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意见或报告,对问题集中的法官适时提醒、谈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对信访案件、审判委员会确定承担差错责任的案件,查清情况,理清责任,做好研判。
三、坚持“四维一体”,实现案件质效全程管控
一是动态监督管理规制审判程序。开展均衡结案度与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召开收结存对账会,确保结案目标完成,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审判委员会专项督办机制。优化分案制度,突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确保繁简分流、高效均衡结案。截至2018年12月,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大幅缩减,同期结案率100%,均衡结案度远好于同期全市基层法院均值。
二是统一规范类案审理思路。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试行)》,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及法律适用统一问题咨询功能,定期开展类案法律问题及审判思路讲评、培训,梳理形成覆盖立审执各类工作指南、规程二十余种。探索开发借贷类案件及少年权益保护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C2J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大数据手段服务法官办案,通过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执行监督。
三是司法公开倒逼落实规范指引。严格贯彻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力度,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力量,2018年该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267次,判决书上网率达到100%。
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逐案检查二审改发案件,检查结果向审判委员会书面报告。制定落实《关于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健全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2018年定责案件21件,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制发《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审监工作提示书》《审判委员会通报》等,推动审判质量提升。2018年,在30项基层法院相关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指标中,该院7项位列全市第一,26项高于全市均值,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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