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提出“五要求”部署执行工作
2019-07-13 16:10: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7月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专委马聪主持召开该院执行工作会议,通报了该院上半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各承办人的办案情况;对上半年执行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逐人听取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对执行工作的建议,并对做好下半年执行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增强执行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提升新时代司法能力水平。结合整治执行“四官”问题活动,着力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发挥“纪检+执行”、“审管+执行”作用,查找和整治突出问题。

  适时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和集中执行行动。找准案件特点和时间节点,选择类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和集中执行,集中解决一批重点案件,推进执行工作整体进步。

  继续狠抓提质增效。完善团队化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加大执行办案力度,监督管控好各项办案流程节点,努力完成各项指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联动机制要充分应用,实践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机制落实。落实住房公积金的执行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建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规范执行公积金账户余额。

  积极探索执行改革新路径。按照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统筹安排执行工作,促进“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和执行质效”等四项指标体系建设,矫正长期以来执行工作不规范、机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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