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车装了十七人 四川屏山一女子被判拘役
2019-07-09 15:10:57
中国法院网讯 (丁如林)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严重超员的危险驾驶案,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冯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2018年12月27日下午,被告人冯某(女)驾驶川Q2265S小型汽车从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幼儿园搭载17名乘客(其中15名是屏山镇中心幼儿园学生)往屏山镇大桥村方向行驶,行驶至屏山镇双蕨路真溪场镇入口路段被民警查获,发现该车核载人员7坐,被查获时超载10人,超员142.9%。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2018年12月27日下午,被告人冯某(女)驾驶川Q2265S小型汽车从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幼儿园搭载17名乘客(其中15名是屏山镇中心幼儿园学生)往屏山镇大桥村方向行驶,行驶至屏山镇双蕨路真溪场镇入口路段被民警查获,发现该车核载人员7坐,被查获时超载10人,超员142.9%。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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