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7月3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质效有了新提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新成绩,金融审判工作实现新突破,破产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提出的新挑战、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新机遇新任务,要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解决审判理念亟待更新、司法能力亟待提高、工作体制机制亟待健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不断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重点抓好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三项工作,建设过硬民商事审判队伍,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突出重点,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市场交易秩序、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提升审判质效以及提升诉讼自动化便利化透明化程度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技术等现代科技与民商事审判深度融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支持由政府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沟通联络长效机制,努力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切实增强各类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要依法平等保护、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交易主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坚决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对涉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要加强合同、担保类案件审理,保护投资和交易安全。要加强公司案件审理,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让交易更加高效有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妥善化解金融纠纷,依法审理各类借贷案件,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市场秩序,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理P2P等涉众型案件,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平等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及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服务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支持自律监管组织采取公平合理自律措施,促进提高金融市场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破产审判工作思路和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要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加强“执行转破产”工作,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要积极推动完善破产法制及配套机制建设,配合破产法修法工作,推动成立全国统一的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推进健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建设过硬民商事审判队伍。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把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涉外法律知识储备和技能培养。要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以清正廉洁保障公正司法。
张庆伟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提出的“法治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这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力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龙江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会议。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全国人大代表车捷、田立坤、冯帆、孙宪忠、李亚兰、李宗胜、杨松、杨晶、杨震、冷友斌、魏春,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郭文圣、黄廉熙,中央有关部门同志,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在哈尔滨主会场出席会议。地方各级法院领导和民商事审判法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